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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谈定罪理由:5名被告人均是主犯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1日13:57  新闻晚报

  □据新华社电

  凤凰“少女跳楼”案的审判长田环在一审宣判中说,湘西州中院认为:5名被告人均是主犯。

  其中被告人林义在共同强奸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龚丞身为凤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知法犯法,积极联系并找到毒品“K粉”,积极联系酒店房间提供犯罪场所,在明知被害人邱某某意识与反抗能力受“K粉”削弱的情况下,在林义暴力威逼被害人邱某某后,仍企图与邱某某发生性关系,直接导致被害人邱某某跳楼身亡。被告人龚丞在共同强奸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韩晓东积极参与犯罪共谋,邀约他人参加作案,积极寻找并往啤酒杯中投放毒品“K粉”,明知被害人意识与反抗能力受“K粉”削弱的情况下,仍违背妇女意志企图强行与被害人侯某发生性关系。被告人韩晓东在共同强奸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徐磊身为凤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辅警,积极提供作案工具毒品“K粉”,与他人一起利用“K粉”实施犯罪,在宾馆房间内伙同林义强迫被害人邱某某与龚丞发生性关系,导致被害人邱某某跳楼身亡。被告人徐磊在共同强奸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王凯积极参与犯罪共谋,在共同强奸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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