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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下发通知要求按天气情况做好提前供热准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1日17:03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石家庄11月1日电(记者 王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市供热主管部门、供热企业吸取去年冷冬的经验教训,早谋划、早行动、早落实,要按照天气变化情况,做好提前供热准备,做到按天气供暖,确保供热质量。

      通知要求,供热企业对供热用煤储备、设备运行状态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完善燃料供应应急预案,做好与煤炭、铁道、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加强燃料统筹调配和应急储备,确保冬季用煤充足。同时,落实供热事故抢修抢险人员、设备和物资,做到人员队伍、机具设备、技术方案三到位,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对可能发生的弃供、停供、热量不足等供热事故要有预见性,做到早发现、早协调、早解决,必要时政府要采取接管措施,防止发生弃供、停供和大面积停热事故,影响居民正常采暖。

      通知还要求,供热企业严格执行《河北省供热行业服务标准》,确保用户采暖温度、质量符合要求。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标准,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供热主管部门要加强供热服务质量监督,对存在质量和服务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要及时督促予以改正,对恶意停止供热或者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处置。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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