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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中俄原油管道11月1日进入试运行阶段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1日19:33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记者王优玲)据海关总署消息,中俄原油管道1日进入试运行阶段。

      据中俄原油管道运营方,大庆中石油国际事业公司的人员介绍,俄方末站加林达末站将于2010年11月1日北京时间18时开始向管道注油,预计油头2010年11月2日8-9时抵达中方首站漠河站。

      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介绍,11月份,中国拟从俄罗斯进口原油25万吨,12月份拟进口30万吨。2011年1月1日,将正式履行双方每年1500万吨石油协议。

      据介绍,中俄原油管道是俄罗斯“东西伯利亚-太平洋”石油管道的中国支线。“东西伯利亚-太平洋”管线西起伊尔库茨克州的泰舍特,东至俄罗斯太平洋沿岸的科济米诺湾,全长4000多公里。其中国支线起自俄罗斯远东原油管道斯科沃罗季诺分输站,穿越中国漠河县边境,途经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13个县市区,止于大庆末站,管道全长1000余公里。依据中俄两国间协定,该管线自2011年起将担负每年1500万吨的供油任务,共持续20年。管道输油能力最高可升至每年3000万吨。

      海关总署负责人介绍,哈尔滨海关从机构设置、现场监管、作业流程、人力资源等多方面探索原油进口监管模式的创新,充分发挥了海关的职能优势。在管道建设期间,由于工期紧张,封闭区内施工不分昼夜,海关监管也实行二十四小时、无假日的通关制度。

      哈尔滨海关作为黑龙江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指定隶属漠河海关负责中俄原油管道建设的海关监管工作。针对现场实际情况,漠河海关对企业实行了“提前备案、集中报关、即时验放”的便捷服务措施。

      据悉,自2009年8月1日封闭区正式开通,至2010年8月31日,哈尔滨海关共监管进出境货物2836吨,价值1786.8万美元,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1669辆(艘)次,进出境人员8769人次。至此,中俄原油管道的关键性工程——黑龙江穿越已顺利竣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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