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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宁”与何鄂庭外和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2日00:00  兰州晚报

记者 张燕  稿件来源:

  

“山西大宁”与何鄂庭外和解
黄河母亲雕塑(资料图片)

  本报讯 著名雕塑家何鄂诉山东滨州、山西大宁两地政府侵犯兰州城雕《黄河母亲》著作权案,进入庭审程序半年后有了新的进展。11月1日,记者从代理此案的北京同创律师事务所马雪峰律师处了解到,山西大宁方面与雕塑家何鄂已经庭外和解,和解协议正在履约之中。而山东滨州方面仍然推脱责任,庭审期将延长半年。

  山西大宁政府

  与何鄂达成和解

  据马雪峰律师介绍,雕塑家何鄂向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要求被告拆除侵权雕塑,赔偿经济损失。5月份,山西省大宁县“四大班子”主要负责人专程来兰州拜访雕塑家何鄂,并当面赔礼道歉。

  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鉴于原被告双方都有庭外和解意愿,便促成原被告双方于10月14日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由被告拆除侵权雕塑,鉴于雕塑建在南山上,现在公路施工,因此被告拆除工作待明年5月1日前完成;二是原告接受被告方的当面道歉,由于被告方的道歉态度诚恳,得到雕塑家何鄂谅解,遂放弃被告在媒体公开道歉的主张;三是鉴于被告方是“贫困县”,由被告方赔偿原告认可的一定数量的经济损失。

  山东滨州方面

  没人站出来承担责任

  此案由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已经分别于5月17日、8月17日进行了两次庭审,但直到目前官司还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初也有调解安排,但半年来山东滨州方面除了在开庭时只有被告方律师和法制办人员出庭外,没有任何人站出来承担责任,致使庭审没有任何结果。法律规定的半年庭审期已过,滨州中院已经向山东省高院报请再延长庭审期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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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张燕

  兰州城市名片屡遭侵权

  维权之路为何如此艰难?

  2002年9月,陕西省合阳县“洽川风景名胜区旅游航运中心”在著名雕塑家何鄂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仿制了一座制作粗糙、形象低劣的《黄河母亲》雕塑作品,并以赢利为目的,以10元一张的门票供游人膜拜。经过半年的维权,全国数十家媒体的连续报道,最终著名雕塑家何鄂胜诉,仿制雕像被拆毁。雕塑家何鄂虽然赢了官司,但却未得到任何形式的补偿,经过3年的上诉,依然未有任何结果。

  令人震惊的是,2009年,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山东滨州、山西大宁两地又各仿制了《黄河母亲》雕塑,而且这次是“政府行为”。让人费解的是,2009年山东滨州市一边邀请《黄河母亲》参加全国城雕委员会在滨州举行的城雕展,一边却着手仿制《黄河母亲》,无视著作权人的存在。何鄂再一次走上了维权路。2010年5月,她将山东滨州和山西大宁两地政府告上法庭。

  第一次维权,虽花费了精力、时间、金钱,何鄂只是愤怒。而第二次维权何鄂却变成了“沉重的担忧”,因为侵权主体是地方政府。何鄂向记者表示,兰州城雕《黄河母亲》已被文物部门确定为新品类文物,说明艺术品的生命力在于创造,任何模仿都没有出路。她为《黄河母亲》维权,只是希望捍卫兰州城雕《黄河母亲》作为公共艺术品的神圣性,让城市雕塑建设走向更加健康规范发展的道路。

  《黄河母亲》的维权尚未告一段落,舞剧《大梦敦煌》的音乐又再次被“金鹰节”擅自用在晚会中。发出《律师函》后,得到的却是湖南电视台的沉默。

  在一次次艰难的维权背后,我们看到了包括政府在内对法律的漠视——我们就侵权了,看你能怎么办?

  如此淡薄的法律意识,让人可叹,可悲!

  唯有拿起法律武器,将维权进行到底。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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