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我能离婚吗?”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2日00:00  兰州晚报

记者 杨方文  稿件来源:

  市民周女士询问:两年前我丈夫因酒后与人斗殴致人重伤被判刑,案发前我们夫妻间的感情就不好,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丈夫还常对我暴力相向。如今,两年过去了,我想和在监狱服刑的丈夫离婚,不知能否办理?

  记者帮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规定:“一方依法被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经调解无效,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可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包含了两层意思:所谓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主要是指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或长期徒刑,这将给配偶造成极大的精神痛苦,也必将给家庭的正常生活带来极大影响;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是指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及嫖娼、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因此,如周女士的情况属于上述两个条件之一,即可马上向法院提出办理离婚。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