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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四顾茅庐”收不回自家门面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2日02:11  汉网-武汉晚报

  刘元聪

  本报讯 (记者 刘元聪) “我现在要把房子收回来,可是租户就是赖着不走,报警也没用,难道就没有治他的办法吗?”昨日,武昌张女士面对记者,一脸无奈。

  张女士介绍,她在南湖花园内有一间门面,于4年前租给一户姓朱的人家做餐饮。今年9月,合同到期,张女士决定把房子收回自己经营。

  “合同上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租约到期我可以收回门面。租户却不认账,一口咬定他今年刚刚装修,除非我承担1万元装修费,否则就不搬。”对于租户的要求,张女士非常气愤:“我打算做服装生意,他把门面私自改装,我还得改回来,都没说找他索赔呢!”10月里,张女士“四顾茅庐”,每次都闹得不欢而散,好说歹说,租户就是不走。

  “‘赖租户’的情况生活中挺常见的,但纠纷处理起来却非常为难。”对此,南湖花园一家二手房中介刘经理告诉记者。法援中心工作人员解释,“这种情况属民事纠纷,警察无法进行强制处理,房东可以到司法所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到法院起诉,请法警将‘赖租户’强制赶出。”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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