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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报成交价逃税将严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2日02:35  现代快报

  11月1日,《常州市区存量房交易网上管理办法(暂行)》正式颁布执行。与原有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体系相比,新办法提供了更为全面、严密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管理解决方案。

  买卖双方为何一定要和中介签订委托合同、网上签订合同后需要撤销怎么办、买卖双方通过低报成交价格来少缴税会有什么后果……近日,房产管理部门有关人士对这些问题做一一解答。

  1.市区所有的存量房(即二手房)交易都要网上签约?

  解答:是的。对于有中介公司参与的交易,买卖双方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前,须在中介公司的协助下依托中介公司的操作系统分别与之签订《存量房承购委托合同》和《存量房出售委托合同》。对于买卖双方自己促成的交易,双方可以到房产登记部门设立的专门服务窗口签约,但是如果该房源正处于中介委托期内,为了防止“跳单”纠纷,卖方需要与中介解除出售委托合同或等到委托期限届满后方可进入自行成交程序。

  2.为什么买卖双方一定要与中介机构签委托合同?

  解答:主要是为了明确二手房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旦发生纠纷,契约可以作为维权的依据。市民在签约前可登录常州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house0519.com/clfgg.html)预先查看合同示范文本。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市民在机打纸质合同文本上签字前,一定要仔细检查合同中的内容是否与协商的一致。

  3.这种管理模式是否会给市民在交易时带来不便?

  解答:应该说影响不大。主要是从签订合同开始到办理过户登记前增加了合同备案和房源核验环节,从而增加了交易时间。新的签约模式与传统模式最大的不同在于:一是买卖方与中介签订的委托合同、买卖双方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都要经过网上备案,常州市商品房交易签约早在2004年就全面实行合同网上备案;二是卖方与中介签订房屋出售委托合同后,系统将自动提取房屋相关信息发送至房产登记部门核验,只有通过核验的房源才可以发布在房地产信息网的二手房信息平台,公众可以通过这个平台了解房源的相关自然状况和权属状况。

  4.网上签订合同后,需变更或撤销合同如何处理?

  解答:合同当事人协商同意变更或撤销合同的,到原签约服务点或房地产中介机构办理变更或撤销手续。特别需要提醒的是:买卖双方一定要妥善保管在签订合同时收到的交易密码,因为在变更或撤销合同时需要用到这个密码。

  5.有时出于避税需要,备案的买卖合同与真实合同不一致,如何处理?

  答:这实质上是一种偷税行为。根据相关法律,如果房地产买卖双方在转让房产过程中通过低报成交价来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有权追缴税款及加收滞纳金,并视情况处以最高五倍的罚款。如果房地产中介机构教唆、协助他人偷漏税的,税务机关有权处以未缴、少缴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此外,当逃税金额达到一定数量时构成偷税罪,公诉机关有权对相关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作为中介行业的主管部门,我们一旦发现此类偷税行为,将在通报税务机关和检查机关的同时,对有违规行为的中介公司进行处理,并在交易系统的诚信档案及相关媒体上曝光。

  刘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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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市房产信息中心客服(系统技术服务)电话:88165201

  钟楼、天宁区域内产权登记及自行签约客服电话:88127211

  戚墅堰区域内产权登记及自行签约客服电话:88385076

  武进区域内产权登记及自行签约客服电话:86310422

  新北区域内产权登记及自行签约客服电话:85127637

  钟楼、天宁、戚墅堰、新北区域内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咨询电话(市房管局市场处): 85682873

  武进区域内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咨询电话(武进区房管处):86318220

  存量房管理办法及相关合同咨询电话:85682873

  还没有领取密钥的中介机构尽快到市房产信息中心领取,咨询电话:88165201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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