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荞)市民政局昨天透露,2009年度检查的112个基金会中,5个基金会年检不合格,6个基金会因不作为面临被撤销。
近日,市民政局对参与2009年度检查的112个基金会工作报告进行了公示。公示显示,本市105个基金会年检合格,2个基金会基本合格,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等5个基金会年检结果不合格。据介绍,2009年度检查中有8个基金会未参与年检,其中6个基金会因为长期不开展活动,已处于待撤销状态。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基金会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等规定。
据了解,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对基金会进行捐款时,都可以享受到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此次基金会年检不合格,从轻到重的处罚将依次为警告、责令停止活动、撤销登记,受到任何一种处罚,基金会都会失去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
■不合格基金会
本市5家基金会年检没过关
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
北京市海淀教育基金会
北京节能与电力技术开发基金会
北京国际艺苑美术基金会北京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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