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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滔父母原谅肇事者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2日03:08  信息时报

  

向滔父母原谅肇事者
被告王民举。时报记者 萧嘉宁 摄
向滔父母原谅肇事者
肇事者的家属跪请向滔父母原谅。信息时报记者 萧嘉宁 摄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昨日下午,19岁捐献器官男孩向滔车祸案在萝岗法院开庭。被告人王民举犯交通肇事罪,悔罪称当时因害怕法律追究,一时糊涂才逃逸。向滔父母从老家赶到广州,只为看看王民举长什么样,当时为什么不救他们的儿子。

  肇事方赔偿10万元

  据悉,向滔父母提前一天来到广州,昨日上午王民举家属赶在开庭前,与向滔父母达成了赔偿10万元的和解协议,并获得了对方谅解。向滔母亲叶建恒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原谅王民举了,不管判多少甚至不判刑,这次来广州就是为了看看撞死儿子的人长什么样,为何连一句对不起都没有,不救人反而逃逸想的又是什么?

  昨日庭上,王民举表示愿意主动认罪,审判长决定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王民举的自愿认罪将作为其有罪判决的依据之一。王民举回忆称,当时车上载的四个人是朋友的朋友,分别是两男一女和一个小女孩。由于下着雨,能见度不是很清晰,他的车速只有每小时40公里,到了立交桥上桥位置,加速到了每小时60公里。由于远光灯打到前方一块绿色的指示牌反光,他发现向滔时已经来不及刹车了。

  自称有报警因害怕才逃

  “我下车检查,看到他在车尾箱后面,当时我就叫车上的人帮忙抬上车,他们竟然害怕不愿意帮忙,然后我就用手机打110和120”,但王民举自称“因为害怕”,怀着侥幸心理打电话叫父亲帮忙,“我想有我爸在处理,我走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据目击证人证言,向滔当时被撞得飞了起来,摔倒在车后面。轿车上下来四名男子,约5分钟后一个老人(王民举父亲王某贵)骑着拉客的人力三轮车到现场。两人交谈了几分钟,司机就驾车离开,老人接着也离开了。

  公诉人建议两年以下量刑

  公诉人认为,王民举在交通肇事后,并没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协助报警,而是逃回老家逃避法律追究,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罪。通过移动公司提供的通话记录,王民举父子只在案发时20时44分和46分,用两部手机分别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王民举悔称“对不起叔叔阿姨,大家都是同龄人,我也不是故意的”,并称自己家庭情况不好,父亲得肾炎19年了,妻子怀孕已有7个月,自己就是家庭的顶梁柱,希望法官给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公诉人指出,由于王民举积极配合家属,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赔偿,达成了谅解协议,考虑这些因素,建议对王民举在两年以下量刑。该案将择日宣判。

  向滔父母想见受捐者一面

  庭审结束后,王民举站起来转身对向滔父母鞠躬,说“对不起”。一直控制情绪,安静旁听的向滔父母终于忍不住,拿起向滔的照片,哭喊着“你看看,这就是被你撞死的孩子,我儿子才19岁!”到庭旁听的王民举家属纷纷走上来,跪在向滔父母面前请求原谅。

  庭后,向滔父母向记者表达他们离开广州前最后的心愿。叶阿姨说,她觉得广州是个很有人情味的地方,但是毕竟儿子在这里死了,广州就成了伤心地,他们可能不会再来了。但是希望可以见一见接受儿子器官移植的三名受捐者,“我不图什么,就是想看看他们是不是都康复了,是不是都快乐健康地活着,那我就满足了。”

  肇事者

  王民举,1986年6月出生,初中文化,湖南省平江县人,2010年8月6日被刑事拘留。

  据指控,2010年7月17日20时40分许,王民举驾驶粤A905DM车牌菲亚特小轿车,由南往北行至开创大道广园立交桥(原萝南立交)上桥位时,与驾驶无号牌自行车由北往南逆向行驶的被害人向滔发生碰撞,造成向滔受伤。事故发生后,王民举驾车逃离现场,向滔经送广州开发区医院抢救无效,于7月26日死亡。1分2分3分4分5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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