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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原单位 离职经理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2日03:19  北京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方一鸣)郭成虎曾是北京天行九州投资有限公司经理,单干后,以举报原单位偷税相威胁,勒索500万元,实际获得10万元。昨天,郭成虎因敲诈勒索罪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责令其退赔全部赃款。

  今年43岁的甘肃男子郭成虎曾任职于天行九州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其间参与多个重要地产项目,包括天津官港森林公园。去年3月,郭成虎从公司辞职,创办一网络公司开发网络产品。然而,短短几个月,郭成虎就欠下了300多万元债务。不得已,郭成虎开始找人借钱。同年11月25日,郭成虎以举报天行九州公司存在偷漏税等违法情况相威胁,要求该公司董事长李先生支付500万元,最终索得10万元。5天后,公安机关抓获郭成虎。归案后,郭成虎退赔赃款44980元。

  法院审理认为,郭成虎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其到案后能主动退缴部分赃款,法院对其从轻处罚。RJ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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