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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格起诉的不幸与有幸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2日04:07  大河网-河南商报

  ■龙灿灿(市民)

  1994年初,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罗店乡六合村56岁的陈成、52岁的陈家喜兄弟二人被害。2009年起,5名嫌犯中的3人相继归案。不料,汝南县公安局却将该案的原始案卷全部丢失,汝南县检察院被迫“降格”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起诉3嫌犯。(11月1日《南方都市报》)

  陈家喜、陈成兄弟是不幸的,6年前被人杀害在村内的大路上。6年后,凶手依然逍遥法外。更不幸的是,虽然警方抓到了部分犯罪嫌疑人,但是6年前的原始卷宗全部丢失了。随之而来的是,检方将降格起诉这些嫌疑人。这就意味着,对被害的陈家兄弟来说,杀人偿命的俗语无效了。

  对这个社会来说,任何公民的无辜牺牲都是一种不幸。让犯罪分子逃脱惩罚更是一种不幸。

  但是,看到检方的降格起诉,虽然我们充满疑问,但是还要说,这是一个社会的幸运,因为这彰显了我们社会的理智。程序正义是实质正义的必要载体,赵作海案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没有确凿的证据,我们不能因为任何的借口宣判犯罪嫌疑人。猜测、逼供都应该远离我们的司法界。

  但是,我们同样不能忽视降格起诉背后可能存在的不法行为。卷宗为什么丢失?卷宗是谁丢失的?卷宗丢失与降格起诉有没有关联?有没有人为操纵?这些,我们的司法部门都必须追本溯源。在此基础上,完善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程序、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亡羊补牢方未晚。唯有如此,才能彰显我们社会的正义,才能在这件不幸的案件中寻回一点社会之幸。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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