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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司机写下谅解书 的哥被判缓刑

  的哥与宝马司机起冲突 宝马车被掀个底朝天 追踪

  今年1月3日凌晨零点左右,在乐山市中心城区翰园街路口,46岁的出租车司机李某因按喇叭与一宝马车司机产生争执,宝马司机一拳打在李某脸上,李某随即拿水果刀将其左前臂刺伤。随后,李某的同行哥们合力将宝马车掀翻(成都商报曾作报道)。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乐山市中区法院日前对这起出租车司机故意伤人案进行了宣判,宝马司机林先生写下谅解书,李某被判缓刑。

  事发后,李某被警方控制,并被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受害人林先生也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乐山市中区人民法院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10月29日上午,李某通过乐山电视台向受害人林先生表达了歉意,并向受害人赔偿了5万元。

  林先生表示谅解并接受赔偿后,主动撤回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乐山市中区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已对受害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对方谅解,最终以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成都商报记者 杨兴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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