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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任马路杀手与间接故意杀人何异

  □曾茜 成都商报评论员

  曾经有一新闻人物称:香烟是世界上唯一一种合法贩售且主要功效就是杀死一半消费者的商品。但他错了,这世上其实还有一种合法颁发,并且主要副作用也与杀人有关的物品,那就是“驾照”,尤其是上万温州人花费数千元到江西买的那种驾照。

  “太多了!”“岂止一个江西!”盼之深恨之切的逆反心理,使得人们宁愿对此类新闻选择性失忆。但若细细思量,相较先前披露的“中国13种香烟重金属含量较加拿大过量”的信息,前者影响的人群其实更广,所造的伤害也必然更深。至少,烟民们早就心知肚明地抱定了与“毒”共舞的决心,但众多马路上来来往往的无辜人车,并没有辨识杀手的能力。

  人们讨论一个司机,习惯了用技术好坏来作评价,但他们断然没有心理准备,接受那些几无技术可言的人也能开车上路合法招摇,这正是假照的可恶之处。温州与江西的差距,不是考试严格与否的差距,“温州考驾照太严格”所导致的结果,并不是温州人转而跑到考试较松的江西去应考,而是直接跳过考试,用金钱一买了之。本该用技术来论定是否颁发的驾照,这次在江西彻底失去了最起码的标准,而直接变身为用金钱可以交换的商品。

  那人们断然会追问,究竟是谁在售卖驾照这种“商品”?究竟是谁在擅自利用国家赋予的权力牟取暴利?这才是对此类事件应有的发问,而不该仅陷于温州交警那种“浅层次”的烦恼,仅止于对“杀手”的简单处理。能给一个不会开车的人发个合法执照,稍有点头脑的人,都可以想见驾校、车管所中的某些人在这个过程中结成的利益联盟。每逮到一个“假照杀手”,必定已有无辜者为此付出了生命或伤痛,而只吊销一个“杀手假照”,却决不能阻止其背后那台为无成本暴利敢于铤而走险的“制造机器”,还在批量生产更多的“马路杀手”。明知可能造成悲剧,却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这些幕后获利者与间接故意杀人又有何异?

  惟有对其施以严惩,才能体现法制的公平与正义,从而唤回人们对去浊扬清的信心。

  【网友声音】

  ●浙江网友:他们买的不是驾驶证,买的是“马路杀人许可证”!

  ●广西网友:这个现象确实很普遍,应该狠抓那些卖照的,不要只抓买的。

  ●广东网友:新闻没有提到对考试的警察如何处理,江西这些交警还有什么社会道德可言?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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