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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法草案不如推倒重来

  来论@来信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10月28日,该草案在中国人大网正式对外公布并向社会征集意见。有媒体报道称,由于存在较大争论,车船税法草案年内通过审议的可能性不大。

  按照草案,乘用车车船税拟按排量分7个档次征收,排量越高缴税越多。问题在于,车船税属于财产税,既然如此,其计税依据就应该是车辆的价值,而不是车辆的排量。按排量分档征收车船税,牛头不对马嘴。而且,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其实际价值是逐年递减的,因此,车船税也要相应地逐年降低才对。

  按照一般说法,车船税按排量征收是为了抑大扬小、节能减排。但是,并非每一种汽车税费都要承担节能减排的重任,这个重任其实已由燃油税承担了。当年有关方面推行燃油税改革,说辞也是抑大扬小、节能减排。怎么现在推行车船税改革还是这个说辞呢?如果是基于同样目的征收两种税,无疑就是重复征税。

  对于车船税为何不按价值征收,财政部的解释是:“车船的数量庞大又分散于千家万户,价值评估难以操作。”这种解释站不住脚。汽车出售明码标价,使用年限有据可查,按车价征税并按一定比例逐年递减,操作难度有多大?

  按排量征收是车船税法草案的大框架,大框架存在“致命伤”,只能推倒重来。该草案的另一个“致命伤”是变相加税———虽然1.0升以下乘用车的车船税有所降低,但这类乘用车数量非常少,降税徒具象征意义;1.0升至1.6升乘用车的车船税或维持不变或有所提高,与国家鼓励民众购买1.6升以下小排量车的政策不相符;提高1.6升至2.0升乘用车的车船税,将会减损大多数私家车主的利益……众所周知,目前附加在汽车上的税费多如牛毛,普通私家车主不堪重负,人们有理由质问凭什么还要提高车船税。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温孚江指出,“立法的出发点不要总想从老百姓腰包里掏钱”,车船税法草案以变相加税为己任无疑不合时宜。车船税法草案的这个“致命伤”,同样无法通过修修补补来挽救,理应推倒重来。□晏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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