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相关规定表明,服刑人员可以登记结婚
■服刑人员可通过两种方式登记结婚,但实际操作难度较大
■律师建议,双方可先写结婚申请,以获得相关部门的配合
看到报纸上自己擦拭“结婚照”的照片,尚红(化名)觉得有些辛酸。沉思许久,她说:“这事儿(领结婚证)是我们两厢情愿的,就算有再大的困难我也要试一试。”
26岁的保定姑娘想和狱中男友胡军(化名)登记结婚,但却遇到了规定上的壁垒(本报昨日报道)。她的愿望能达成吗?
■昨日本报A11版曾作相关报道
“尚红,我们支持你”
“我不后悔和他在一起,现在领证,就是单纯地想和他一辈子在一起。”尚红的声音很低,却格外清晰。尚红希望与胡军登记结婚,两人携手一生的想法,感动了很多读者。
“我查了,办理服刑人员婚姻登记的机关,可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监狱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昨日,在北京工作的刘先生看到报道后来电建议尚红去胡军服刑所在地的民政局去问问,看有没有变通的办法。
尚红对婚姻的执着,让刚结婚的读者小赵很感动。“监狱是否可以本着以人为本的态度,带胡军出来登记,这样也能让他安心服刑。”小赵建议。
还有读者来电,表示将持续关注此事,有读者让本报代为转达,“尚红,我们支持你。”
服刑人员可以登记结婚
对于服刑人员是否可以登记结婚,河北天宏律师事务所苏华东律师表示,答案是肯定的。
“法律上没有任何强制性规定,说服刑犯人不可以结婚。”苏华东介绍,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只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以及“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两种情况,才禁止结婚。显然,在狱中服刑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之列。
那么,服刑人员结婚是否有相关法规支持?苏华东说,2004年3月27日,民政部出台了《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次把“服刑人员可以结婚”写进了法规中,肯定了服刑人员的婚姻权利。
就在此前的2003年2月19日,公安部曾向甘肃省公安厅下发公监管[2003]28号文件,该文件明确表示,“结婚是公民的一项民事权利,留所服刑人员服刑期间如申请结婚,应当允许其办理结婚手续,但应保证监管安全。具体事宜由当地民政部门办理。”这一文件的出台,修正了公安部1982年“罪犯在关押或保外就医、监外执行期间不准结婚”的规定。
服刑人员登记结婚 操作难度大
记者查阅有关报道发现,服刑人员结婚在实际操作上有难度。服刑人员办理婚姻登记在实践中通常采取两种做法——由监管人员陪同服刑人员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或婚姻登记机关去监狱“现场办公”。
法律界人士认为,对比来说,婚姻登记机关上门服务更具操作性。
“根据监狱法等规定,服刑人员要想走出监狱,必须经过司法部门的批准。司法部门虽然无权剥夺其结婚的权利,但仍然有权根据罪犯的个人表现以及基于监管安全的考虑不准其出监。”法律界人士表示,要让服刑人员出监狱去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相关手续很复杂,操作难度较大。
此外,记者采访栾城县婚姻登记处以及胡军服刑所在地的石家庄市新华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均表示按照政策不能去监狱登记。
“按照《婚姻法律知识问答》相关规定,我们无法上门登记,应该是当事双方来我们这儿登记,表示真实意愿才行。”栾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刘淑敏说,上门登记有遇到胁迫结婚的可能,该处也无此先例。
律师建议双方先写结婚申请
昨天,记者将了解到的情况与尚红进行了沟通。
这样的结果,尚红显然预料到了。对于婚姻的“先斩后奏”,她坦承,“我知道由于这不符合法律规定程序,才造成现在的麻烦。”
“我会想尽所有办法来登记结婚的。”尚红说,过几天,她会再找监狱的领导沟通一下,看应该怎么办才能尽快领到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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