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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出“十招”治理择校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2日06:48  华龙网-重庆商报

  据新华社电 教育部网站日前发布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从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完善招生入学政策等方面向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10项要求。指导意见指出,由于学校之间办学条件、教育质量存在差距,优质教育资源不能完全满足社会需求,产生了择校问题,择校乱收费问题也伴随而生,在一些大中城市尤为突出。

  禁止义务教育公办校以实验班名义招生

  规范招生入学秩序。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以各种学科类实验班名义招生的行为。禁止学校为选拔学生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的行为。禁止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

  完善招生入学政策。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科学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公平分配优质教育资源。制定并执行把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初中的政策。学校招生期间必须公布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等重要信息。

  加快薄弱学校建设。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改造力度,缩小薄弱学校与优质学校的差距,并努力办出特色。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当地办学标准。

  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完善教师聘任(聘用)制度,配足配齐合格教师。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整体师资水平。建立区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逐步使学校师资配备基本均衡。

  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探索通过实行学区化管理、集团化办学、结对帮扶等多种模式,发挥优质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的普及水平和应用水平,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支持发展民办教育。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推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依法办好一批有特色、高质量、能够满足人民群众选择需求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

  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不盲目择校,努力营造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持续做好专项治理。对各种违规收取择校费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要发挥专项治理工作的警示作用。

  健全完善督导制度。强化监管,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情况通报制度,健全经常化、全方位的督导检查机制。

  务求每年有新成效。制订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力争经过3到5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新闻链接

  择校:

  13岁女孩无法承受之重

  “妈妈、爸爸,对不起!我没有办法,我只能这样做,我不是一个好学生,我是一个差学生,您和爸爸那么辛苦,我让您每天都生气,我死了您就和爸爸把店卖了,每天都在家休息吧。您养了我13年,花了好多好多的钱!我死了我可以帮您们节约10万元。我辜负了你们的心了!我是个差生!”……

  秀秀(化名),宁夏银川市某小学一个13岁的女孩,2005年7月,当她的同学在学校举行结业典礼的时候,她却在家里留下一封遗书,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据秀秀的母亲介绍,遗书中说到的10万元,可能是孩子平时在大人们聊天的过程中无意间听到的。尽管国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一费制”,但是,在现实中许多家长往往要付出多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费用。

  银川市一位教师说,在择校热的社会大背景下,择校的压力是导致秀秀自杀的主要原因。“上不了好小学就读不了好中学,上不了好中学就考不上好大学,上不了好大学基本上找不到好工作,这是“连锁效应”。据人民网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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