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最高检察署”特侦组1日上午表示,陈水扁家族海外赃款当天上午再汇款美金136万余元回台湾,目前扁家汇回资产总计为新台币6亿多元,总数已经相当接近当初特侦组第一波起诉估计的“海角7亿”。
扁家汇款持续汇回是否影响扁的羁押裁定势必引发争议。对此,特侦组主任陈宏达昨天上午明确表示,犯罪赃款的汇回与否,是被告犯后态度的问题,非关羁押或交保裁定的参考,扁的延押处分是由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裁定,是否放人,决定权应在法官。
陈水扁委任律师郑文龙表示,台湾高等法院10月间以陈水扁未能证明海外巨款全数汇台,裁定延押,陈水扁日前已提抗告,律师团将递状陈报海外款项全数汇台的讯息,希望法院调查后裁定停止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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