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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衙门里揪出3只“硕鼠”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2日07:30  南京晨报

  南京市水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全市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按理说,应该是一个清水衙门。但清水衙门水不清,日前,南京市执纪执法机关查明,该中心原主任马军、副主任朱宁(女)、出纳会计吕巧娣(女),三人几年来沆瀣一气,贪污、挪用公款和受贿,金额高达数百万元。滑稽的是,马军不仅作案时用尽心机,采取多种手法掩盖犯罪行为,而且案发前订立攻守同盟,统一口径,甚至,在法庭上他居然摆出一副反腐败勇士的面孔,说是因为举报他人,被打击报复。当然,现象不会掩盖本质,狡辩不能改变事实。

  审计审出蛛丝马迹

  2009年1月,南京市水资源管理中心上级单位市水利局对全局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已任水资源管理中心主任十余年,却是副处级干部的马军,调任南京市秦淮河河道堤防管理处主任。

  对这一任命,马军却提出种种理由,百般推辞,拒绝赴任。是不是内有隐情?马军的反常表现,引起了有关纪检部门的关注。在随后进行的例行离任审计中发现,2001年曾因挪用专项资金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的马军,在担任水资源管理中心负责人期间,存在严重经济问题。

  去年3月份,有关部门会同审计机构,对马军任职期间的经济情况再次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不仅水资源中心一笔数百万元的款项去向不明,而且其下属企业江天公司有偷逃税款行为。

  有关部门向南京市纪委分管领导汇报后,该市纪委领导当即指示:“干部岗位不管怎么变动,但有问题不能撒手。迅速组织人员,查清发现的疑点和问题,绝不让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当年6月23日,根据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同志批示,市纪委纪检监察一室对马军涉嫌违纪问题进行初核。在基本掌握马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基础上,会同市检察院反贪局正式成立专案组。

  7月18日上午,南京市水利局召开相关部门干部会议。作为秦淮河河道堤防管理处主任的马军,刚踏进会场,即被等候的办案人员带上了车。

  出乎办案人员意料的是,此时故作镇定的马军,似乎早有思想准备。他随身所带的物品,除了一部手机外,别无他物。就在车辆驶往办案工作点的途中,马军的手机收到了一条短信。貌似从容的他,还假意询问办案人员是否可以回复,被办案人员拒绝并收取了手机。

  办案人员查看手机发现,这条短信是水资源管理中心副主任朱宁发来的。原来,这天上午,朱宁也接到水资源中心新任主任通知,前往单位加班。忐忑不安的朱宁担心已经东窗事发,向马军通风报信并寻求对策。事后得知,在此前很长一段时间里,马军、朱宁、吕巧娣已经预感到大祸即将临头,早已统一了口径,想好了对策,订立了攻守同盟,来对抗审查。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赶赴办公室加班的朱宁,当即被办案人员控制。出纳会计吕巧娣则于第二天被带到了办案点,接受审查。

  变换手法贪污公款买金条

  身为单位领导的马军,在工作闲余,对投资理财具有极大兴趣。他从江天公司贪污、挪用的大部分资金都用在了这方面。

  2007年底的一天,马军把朱宁和吕巧娣喊到其办公室,对她们说“黄金越来越值钱了,市场上金条收藏逐渐热了起来,现在购买是个很好的机会”。马军建议三个人共同买,钱不用自己出。“那钱从哪里来?”朱宁和吕巧娣问。“可以从江天公司的拆迁补偿款中套点钱。不要太多,每个人弄个三四万元就行了,做假账找发票报销,别人看不出来。”马军说。

  因为当时要买金条还要等银行有货才行,所以商量过后,马军等没有马上买,而是精心准备,采取多种方式套取江天公司资金。据马军交代,第一种方式是用假发票报销。他找了一张52000元发票,让为江天公司房子维修、装潢的包工头在发票背面签字,签字内容由马军口授。他还让包工头以电工电料的名目开了一张8240元的发票。

  之所以这样做,老到的马军是这样考虑的:“52000元数额比较大,这些钱必须要付到一个施工队,才有可信度。”

  第二种方式是虚列费用。以“为江天公司门面房搬迁答谢有关部门及领导等费用”为名,报销了10000元。事实上,这笔费用根本不存在。另外,马军又安排吕巧娣以加班费名义造了一张金额为2.3万元的发放表。

  第三种方式是截留公司租金收入。江天公司有一批门面房出租,马军等总共截留了租金27000多元。通过这些方式,马军等共计套取了公司资金12万多元。

  “这些钱都是我们三个人共同商量准备、共同所为的结果。从账面上看都是正常报销,隐瞒的公司租金收入别人也不知道,但实际上这些钱都被我们套出来了。”马军说。2008年1月21日下午,经朋友推荐,马军得知位于中山北路的招商银行某营业点有高赛尔金条销售,便立即拖上吕巧娣直奔这家网点。花费8万余元购买了6根规格2盎司的金条。

  第二天一上班,在自己的办公室,马军便将金条给了朱、吕二人。考虑到家中已有一些黄金首饰,且已购买了三根90多克的高赛尔金条,马军本人没有购买,而是将剩余的4万余元占为己有。

  贪污、挪用和受贿百余万元

  南京市水资源管理中心是南京市水利局下属自收自支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担负长江南京段市属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水资源费和水利工程水费的征收工作;同时还负责该市城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及郊县水利工程水费的征收和指导工作。

  马军除负责全面工作外,主管财务;朱宁负责用水、节水及中心人事工作、区县水费工作和地下水管理工作。马军同时还兼任水资源中心下属企业南京江天物资贸易公司法人代表。

  1992年成立的江天公司,由原南京市农业机械公司自筹资金50万元注册、市水利局批准成立的集体性质公司。成立之初,马军就任法人代表。1993年5月,江天公司划归水资源管理中心前身水利工程水费管理所,成为其下属企业。1996年9月,江天公司自筹资金,使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00万元。2007年5月,公司的经营范围又进行了重新核定,但经济性质、法人代表没有变化。

  就是这么一个集体企业的资产,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却成了马军、朱宁的私人“取款机”,资金被随意侵占和挪用。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08年间,由马军提议,并和朱宁、吕巧娣商定,采用虚列开支、虚增费用等方式,套取江天公司钱款合计人民币20.2万余元,三人侵吞,构成共同贪污……2007年1月至7月间,吕巧娣利用担任水资源中心出纳会计参与管理江天公司生产经营的便利,和马军多次共同挪用江天公司钱款及水资源中心账外款58万元用于炒股,谋取私利。

  除合谋、共同贪污和挪用外,马军个人还挪用江天公司32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其中10万元,被他用于自购位于珠江路的一套房产,出租营利。

  对金钱欲望极强的马军,在得知其即将调离水资源中心时,利用担任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还侵吞、贪污中心用于公务开支的消费卡及账外款244余万元。

  挪用公款炒股

  挪用公款炒股,是马军的另一生财之道。

  2006年五六月间,当时证券市场A股行情进入了上升通道。面对日益火爆的行情,马军萌生了动用公款炒股的想法。按照马军的交代,他是“想用单位的资金为自己赚点钱,挣到钱后,将本金还回去,留下利润”。

  2007年1月的一天,马军对吕巧娣说,“现在股市行情不错,能赚钱,江天公司有一些闲置资金,借用你的股票账户运作一下,我来操作,赚了给你一半。”“赔了怎么办?”吕巧娣问。“应该亏不了。真正亏了,到时再想办法。”马军回答。吕巧娣便同意了。

  这样,根据马军的安排,吕巧娣分批将闲置的资金打进了她自己的股票资金账户上。

  “找吕巧娣,是因为她是江天公司会计和出纳,用单位资金炒股,只有通过她才能操作。”在审查中,马军交代。

  经查明,自2007年1月22日第一笔从江天公司挪用的16万元资金进入股市,直至当年7月,马军和吕巧娣前后总共多次挪用江天公司和水资源管理中心资金58万元用于炒股。

  令人称奇的是,二人挪用巨额公款炒股,在水资源中心竟然无一人知晓。在对马军进行离任审计的时候,马军也没有将炒股一事向审计人员交代。“我没有汇报的习惯。再说,知道的人多了,就不能随心所欲炒了。”马军说。

  在审查中,吕巧娣也交代,没有向其他人讲炒股一事,是“因为我有私心,想从炒股利润中得到好处”。至于为什么要和马军一起挪用资金炒股,吕巧娣也认为,“我是水资源中心出纳会计兼江天公司会计,资金在我这里保管,要通过我才能操作。而且马军也和我说过,赚了钱一家一半的话。”

  而马军在资本运作上的才华也不得不令人佩服,短短7个月的时间里,由马军一人独自操作,不仅没有亏损,股票还赚了30余万元。

  可叹!聪明反被聪明误。自以为聪明的马军,算来算去,却没有算到时隔不久自己就有牢狱之灾!

  私设小金库意欲私吞235万

  在任水资源中心主任的时间里,马军在征收水资源费和水利工程水费后,不将钱款缴入指定的财政专户,而是擅自决定存入与自己有私下关系的银行。形成利息后,本金进入财政专户,利息则留在账外。为了解决这些数额高达百万元的利息归属问题,2006年,马军决定在某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设立一个过渡账户,户名为南京市水利工程水费管理处,后更名为南京市水资源管理中心。水资源中心账外循环的到期资金和利息全部存入这个过渡账户。

  截至2008年12月,该户已经有200多万元的利息。狡猾的马军在离任时把该户销户,将所有余额转入了南京银行某支行。“离任前,得知市水利局怀疑我们中心有资金游离账外,账外有账。我就集中突击上缴了一批资金到财政专户上,这些钱都是从某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账户上走的,怕他们查这个户,所以我决定干脆销掉这个户”。马军在审查中交代。

  贪婪的马军为长期控制这笔资金,竟然指使财务人员私刻了一枚水资源管理中心财务专用章,并使用该印章,以水资源管理中心户名,将235万余元账外款以3张定期存单存入南京银行某支行。马军还多次叮嘱朱宁、吕巧娣不要将账外存款的事情说出去。

  对于这样一笔数额巨大的款项,用马军自己的话说“始终不甘心交出来,私刻印章的目的就是不想便宜新任领导”。为此,离任时,马军还带走了盖有公章的水资源中心空白公文纸12张,以便日后方便处理类似于230多万元账外款等遗留问题。

  问题的核心并不是“不想便宜新领导”那么简单。银行业有关人士介绍,定期存单一般只能同户名流转,要变现必须回到水资源中心基本户上提款。但如果有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印鉴,结合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件、经办会计身份证等,另开设1个一般户,即可把钱转到任何地方并变现。

  对此,马军心知肚明。所以,在离任审计和“小金库”检查中,都没有将此情况上报组织。

  自作孽,不可活。2010年1月,南京市纪委监察局作出决定,给予马军开除党籍、行政开除的处分;给予朱宁开除党籍处分;建议有关部门根据规定对朱宁、吕巧娣分别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后,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高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马军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70万元;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朱宁有期徒刑3年(具有立功表现),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吕巧娣有期徒刑3年(系自首),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追缴3人全部违法所得上缴国库。一审判决后,马军不服,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中院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刑适当,应予以维持。2010年10月22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通讯员陈泽旺记者仇惠栋

  决不让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在强大的反腐败斗争声势下,一些贪婪分子畏于纪律和法律的威严,黯然收敛了他们张扬的丑行。但贪婪的本质却无法抑制欲望,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他们不得不绞尽脑汁,采取各种手法,企图躲过纪律和法律的惩处。

  有的变换手法,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用合法的手法掩盖不合法的行为,中饱私囊;有的乔装改扮,搽脂抹粉,摆出一副廉洁的面孔,掩人耳目;还有的居然改变策略,主动出击,变守为攻,把自己说成是反腐败的勇士,先发制人,以求自保。

  但不管其手段如何变化,面孔如何装扮,岗位如何变动,是狐狸,就终究会露出尾巴,纪检监察机关恪守有案必查的原则和坚决态度,决不让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作者:/来源:南京晨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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