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向绪安)广告中随处可见“义乌”的宣传字样,购买协议中却完全找不到“义乌”二字。日前,新莞人张先生在万江“东莞义乌小商品商贸城”购买商铺时,发生了这样的怪事。
东莞市工商局市场科负责人介绍,张先生所反映的小商品商贸城并未取得冠名“义乌”的“市场名称核准通知书”,属违法招商招租行为,目前,市工商局已责令其拆下宣传广告,并限期整改。
□商户反映
合同内容与广告宣传不符
张先生原本在道滘经商,最近,他从朋友处得知,万江有一家名为“东莞义乌小商品商贸城”的商业项目正在招商,而且租金十分便宜。
“我就是冲着‘义乌’两个字去的。”张先生说,义乌小商品全国闻名,他认准了这个品牌。而且“东莞义乌小商品商贸城”的销售人员告诉他,该项目是与义乌方面有合作的,其广告宣传中,也大量出现了“义乌”元素。
张先生觉得这是一个值得投资的项目,于是交钱订下两个商铺。“当时也没细看合同,回家后才发现有些不妥。”张先生说,购买协议中完全未提到“义乌”两个字,广告中宣传的“东莞义乌小商品商贸城”,在合同中也变成了“东莞市千昱发小商品有限公司”。
张先生产生了怀疑,于是找到“东莞义乌小商品商贸城”相关负责人理论。要求对方出示冠名“义乌”的“市场名称核准”证明,以及与义乌方面合作的协议书。
张先生说,他与对方理论许久,但对方始终拿不出他要的两份资料。
□商家回应
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日前,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张先生所反映的商贸城招商处,确实张贴着“东莞义乌小商品商贸城”字样的宣传图纸。销售人员拿给记者宣传单张里,也有类似的宣传字样。
对于张先生提出的广告宣传与合同内容有出入一事,该商贸城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他们的营销策略,张先生不必为此担心,目前,他们已经向东莞市工商局申请该商贸城的名称,预计一周后就会有结果。
该负责人还说,他们确实和义乌方面有合作,张先生不必纠缠于合同里是否有”义乌“两个字,至于合作以哪种形式展开,涉及商业机密,不便透露。
□部门说法
未经许可不得乱打旗号招商
东莞市工商局市场科一位负责人介绍,“义乌”是一个地名,而且在全国具有相当的知名度,工商部门在审核带有“义乌”字样的市场名称时,都会十分谨慎,不可能批准“东莞义乌小商品商贸城”这样的市场名称,除非改成“东莞××义乌小商品商贸城”。
该负责人还表示,针对万江“东莞义乌小商品商贸城”未获得市场名称核准通知书,就进行招商招租一事,市工商局已经介入调查,责令其撤下有关“义乌”字样的宣传广告,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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