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王佳)地下车库闲置3年,不用;车库转移到地上,每月收费60元。
家住大东区山水文园小区的赵先生近日给本报打来电话,称该小区自2007年年底入住以来,自己的车就没停在车库里。
赵先生说,物业从去年年底在小区的马路上划了车位,他上半年交了停车费,但是下半年没交,“我越合计越不对劲,地下车库有收费许可证不用,地上车库根本没有收费许可证,物业凭什么收费啊。”
物业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地下车库没有验收,还漏水,根本就没法停车,业主把车停在小区内影响其他居民的出行和小区的环境,物业只能想出这个办法了。因小区没成立业主委员会,地上车位的收费许可证一直没办下来。”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常斌表示,在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物业可以和业主协商解决问题,没有权力单方制定和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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