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教育部:力争3到5年解决择校费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2日08:59  东方早报

  科学划定学校服务范围

  务求每年有新成效,制订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力争经过3到5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教育部网站1日发布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从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完善招生入学政策等方面向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10项要求,其中包括制订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力争经过3到5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指导意见指出,由于学校之间办学条件、教育质量存在差距,优质教育资源不能完全满足社会需求,产生了择校问题,择校乱收费问题也伴随而生,在一些大中城市尤为突出。

  指导意见的第一项要求就是规范招生入学秩序。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以各种学科类实验班名义招生的行为。禁止学校为选拔学生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的行为。禁止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

  其次,完善招生入学政策。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科学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公平分配优质教育资源。制定并执行把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初中的政策。学校招生期间必须公布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等重要信息。

  此外,指导意见提出加快薄弱学校建设,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完善教师聘任(聘用)制度,配足配齐合格教师;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发展民办教育;加大舆论引导力度;持续做好专项治理,对各种违规收取择校费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健全完善督导制度等。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