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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可申请中国绿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2日09:09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秦雷 记者 王骁)即日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将对在华停留6个月以上、符合条件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发1至2年有效期限的居留许可。警方同时公布了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条件。

  据了解,近年来,中国公民的外籍近亲属来华探亲、投靠、赡养中国境内直系亲属,以及外籍华人、华侨将外籍子女寄养在中国境内等情况日渐增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考虑到上述人员的实际需求,决定对在华停留6个月以上,符合规定情况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发1至2年有效期限的居留许可。

  据悉,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3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职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4年,4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3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本款第1项、第2项、第3项所指人员的配偶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5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9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5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9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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