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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冬居民热费不涨价商服每平方米涨3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2日09:22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谭启首)今年供热期,部分商服业主在缴纳包烧费的时候发现,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热费价格上涨了3元,达到47.49元。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按照煤热价格联动的政策,哈尔滨市非居民住宅热费每平方米上涨3元。居民热费维持原价。

  据了解,市物价局和市城市供热管理办公室联合向供热企业下发的“关于哈市非居民城市供热实行煤热价格联动等相关事宜的通知”规定,因煤价上涨,非居民热价每平方米上浮3元。近两年来,由于受煤炭价格上涨因素影响,供热企业成本大幅增加。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切实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确保城市供热正常有序进行,经市政府同意,对哈市非居民供热价格实行煤热价格联动。

  通知要求,由供热企业消化煤炭成本增长因素20%,即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承担0.5元;在供热企业承担部分上涨因素的基础上,凡在哈市城区(不包括阿城区)以煤炭为原料,采取锅炉供热和使用热电联产热网供热的用户,其非居民供热价格实行煤热价格联动,每平方米上浮3元,既由现在的44.49元调整到47.49元。该通知自2010年—2011年度供热期起执行,2010年—2011年度居民供热价格仍按每平方米40.35元收取。记者从哈尔滨市部分供热企业获悉,本供热期他们已经开始执行新政策,对辖区内非居民住宅热费按照新标准收取。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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