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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否认两个月内试点房产税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2日13:07  新闻晚报

  □据南方日报报道

  房产税征收试点“2个月内将在深圳落实实施”?昨日,这则消息在深圳引起了不少骚动。但深圳地税局相关人士回应,没有接到总局下发要在深圳试点的通知。

  昨日有报道称,房产税征收试点“2个月内将在深圳落实实施,税率将在0.5%-0.6%”。据称消息来源于近日的一次市政府会议,“深圳市委市政府会同各部门召开紧急会议,讨论房产税在深圳试点的落实工作,并就深圳房产税试点实施方案的相关修订稿提出了修改意见。”消息还称,深圳市房产税初步将拟定“分类累进”征收模式,即根据家庭拥有房屋套数或面积的不同,制定并征收不同税率房地产税的累进征税方式。至于开征税率,要高于此前专家预测的0.3%-0.4%,将在0.5%-0.6%。

  记者就此消息向深圳地税局核实,地税局相关人士表示,并不太清楚这次会议的内容,但是目前尚未接到房产税要在深圳试点的通知。他表示,由于我国的税权不属于地方,试点城市的选择和试点办法的敲定应该是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以及国土资源部等几部委讨论后决定,“最近他们也在开会”。尽管是否试点、采取何种税率,以及执行方法并不是深圳市政府层面能决定的,但对于深圳将早于上海、重庆成为国内第一个房产税征收试点城市的说法,地税局发言人表示“有这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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