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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召开公判大会 雇凶杀人案主犯被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2日14:43  汉网

  记者从三亚市公安局获悉,三亚市政法部门1日在三亚市天涯镇召开公捕公判大会,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震惊鹿城的“2006·1·1”持枪杀人案两名主犯公开宣判,并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将两主犯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此次公捕公判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和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故意杀人罪犯郭东方,故意杀人、盗窃枪支弹药罪犯邢孔超依法进行宣判,并于宣判后当即将两罪犯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复核确认:2000年7月22日凌晨3时许,罪犯邢孔超和邢增富(已判刑)窜至海南莺歌海盐场化工厂,乘该场经警熟睡之机,盗走一支“五四”式手枪及8发子弹。

  2004年5月罪犯郭东方经人介绍投资加入被害人罗丹经营的海南汇景园林环境艺术有限公司,成为公司股东。后因该公司收益被罗丹一人控制、使用,郭东方对此心怀不满,产生杀死罗丹由其本人控制公司之念。

  2005年11月底,郭东方找到乔杰(已判刑),乔杰遂推荐持有枪支的邢孔超。三人经合谋,郭东方明确表示要除掉罗丹,并许诺事成之后给予报酬,乔杰、邢孔超均同意。2005年12月31日23时许,郭东方通知乔杰、邢孔超到三亚金辉煌夜总会守候罗丹。次日零时许,乔杰、邢孔超开车跟踪罗丹到三亚黄金道大酒店门口。当罗丹下车准备买烟时,邢孔超左手持枪靠近罗丹,朝罗丹的脖子开了一枪。罗丹中枪倒地,当场死亡。(记者郑玮娜)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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