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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税局前助理巡视员受贿82万获刑6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2日16:06  海南特区报

  核心提示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省地方税务局前助理巡视员(副厅级)孙斌,在任期间,为企业和下属“帮忙”而收受贿赂82万元。日前,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对孙斌受贿一案作出判决,判处孙斌有期徒刑6年。

  通讯员 江舟 记者 韩建东

  摆平了税务检查组

  要求企业还人情债

  2009年1月12日,省检察院第一分院接省检察院指令及一封检举省地税局助理巡视员孙斌涉嫌受贿30万元的材料。随后,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立即展开调查。

  办案人员根据有关线索,迅速前往海南世界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贸公司)进行调查取证。该公司总经理王某介绍,2005年上半年,海口地税局检查组一行4人,来到世贸公司进行税务检查和对土地增值税进行清查。王某找孙斌帮忙疏通关系。不久,在孙斌的干预下,税务检查组被摆平并撤走了。王某因此欠下了孙斌一笔人情债。2005年下半年,孙斌直截了当地提出要低价购买世贸公司开发的世贸雅苑房子。为了还孙斌的人情债,王某同意按开盘价2600元/平方米的价格把房子卖给孙斌,在孙斌交完购房款后再返还30万元给他。2005年12月底,王某叫妹妹王金×将30万元购房款返还给孙斌。这笔钱在某银行王金×的账户详单上得到证实。

  2009年1月13日,孙斌被“请”到检察院,随后被刑事拘留。“我没有干违法犯罪的事,我现在脑子一片空白,什么也记不起来。”刚开始,孙斌对收受贿款的事闭口不谈。直到办案人员提到世贸公司时,孙斌才交代了以优惠价购买了世贸公司一套商品房及该公司返还给他30万元的事实。

  2009年1月21日,孙斌被依法逮捕。

  收企业30万贿款 帮减免税款68万

  办案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再次接到一份检举孙斌受贿30万元的材料。

  据了解,2004年11月,海南某干休所将海口西沙路金利来大厦(烂尾楼工程)转让给海南千禧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5年4月,海南千禧郎公司向海口市处置积压房地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减免契税24万元,同时还以该干休所的名义申请减免营业税、教育附加税、城建税44万元。

  海南千禧郎公司总经理王禄×为加快办理减免税的进度,便通过孙斌的同学云某找孙斌帮忙。孙斌信不过云某,遂委托其下属、时任海口地税局龙华分局局长陈小涛(因犯受贿、行贿罪,2010年4月2日被判处无期徒刑)直接和王禄×单线联系。

  陈小涛联系上王禄×后,王禄×立即明白了孙斌的心思。几天后,王禄×交给陈小涛30万元现金,当天晚上,陈小涛将30万元放到孙斌的轿车后备厢里。钱到手后,孙斌很快给省地税局农业税管理处处长何某某打电话,要求何某某尽快办理海南千禧郎公司申请免征契税相关事宜。2005年6月,在孙斌的“关照”下,省地税局批准减免金利来大厦营业税、教育附加税、城建税、契税共68万元。2009年10月11日上午,办案人员讯问孙斌时,孙斌辩称,王禄×送的30万元是他向陈小涛借的。得知陈小涛已经交代了千禧郎公司送钱的问题后,孙斌才如实招了。

  7年间卖出多顶“官帽” 收受下属贿赂

  在2001年至2008年7年间,孙斌卖出了许多顶“官帽”,收受下属的贿赂。

  孙斌向办案人员交代,2004年初,海口地税局稽查局主任科员陈某为晋升之事找孙斌帮忙,孙斌答应向有关领导推荐他。2004年5月,陈某被任命为海口地税局保税区分局局长。后来,陈某为了感谢孙斌并希望继续得到他的“关照”,在2005年至2007年的每年春节前,他都送1万元现金到孙斌的办公室。

  2004年上半年,海口市地税局保税区分局办税大厅主任黄某,请求孙斌帮忙把他调到别的税务分局,孙斌答应帮忙。2004年10月,黄某被调到海口地税局建安分局一所任所长。黄某为了答谢孙斌,于2005年春节前送给他2万元现金。

  2008年上半年,海口市地税局稽查局副局长翁某某,找孙斌帮忙调整一个好的岗位,孙斌答应了。2004年6月,翁某某被调到海口地税局建安分局任副局长。为表示感谢,翁某某于2005年春节前送给孙斌2万元。

  2001年至2004年,海口地税局副局长王忠(因犯受贿、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为了和孙斌搞好关系,每年春节前都到孙斌的办公室送2万元红包,4次一共送了8万块钱。

  2003年,海口地税局建安分局一所所长高某,在春节、中秋节到孙斌办公室送钱,一共送了4万元。

  海口地税局建安分局为方便开展工作,曾以局领导班子名义,3年里送给孙斌2万元。

  海口地税局稽查局局长周某曾按照海口地税局副局长王忠的指示,送给孙斌1万元。

  庭审翻供不认罪 委托家人退赃82万

  办案人员经过10个多月的艰苦奋战,终于全部查清孙斌的受贿犯罪事实。2009年10月23日案件侦查终结,移送起诉。2009年12月14日,法院开庭对此案进行审理。当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后,孙斌竟全部推翻了原供词。尽管孙斌不愿认罪,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他的辩解和翻供显得苍白无力。

  庭审结束后,孙斌委托家人全部退还82万元赃款。今年4月2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对孙斌受贿一案作出判决,判处孙斌有期徒刑6年。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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