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松华在庭上振振有词。 |
正义网浙江11月2日电(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静萱)由浙江省永嘉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温州市龙湾区原政协主席诸松华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今天在永嘉县法院开庭审理。诸松华对检察机关指控全盘否认。经过半天的审理,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找我帮忙是正常的”
上午9:00,原本能容纳200人旁听的审判庭座无虚席,走廊上站满了旁听的人,不少是诸松华的亲朋好友,当诸松华被带上法庭的时候,旁听席上出席了一阵躁动。
站在被告人席上,诸松华的表情看起来很淡定。
检察机关指控,诸松华在担任瓯海大道龙湾段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期间,滥用职权擅自违反拆迁政策及有关规定,帮助朋友潘某获得拆迁补偿和安置,给国家造成93.5055万元的损失。同时,诸松华在先后担任龙湾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兼任瓯海大道龙湾段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龙湾区行政中心区开发建设指挥部指挥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62.5万元。
当起诉书宣读完毕,审判长询问诸松华:“起诉书指控的是不是事实?”诸松华一概否认。
诸松华说,潘某有找过他帮忙,但具体事情他并不清楚。
“我从17岁开始在龙湾工作,干到当时的位置相当不容易。我平时很谨慎,但在这个位置,任何一家企业老板来找我帮忙是非常正常的事。”诸松华说。
“收钱是为了给彼此一个台阶”
在起诉书指控诸松华涉嫌受贿的60余万元受贿总额中,最大的一笔是潘某送给他的30万元。起诉书显示,2008年4月至9月,为感谢诸松华的帮助,潘某在诸松华的妻子住院期间,分6次送给他30万元,诸松华予以接受。2009年5月,诸松华将30万元退还给潘某。当年9月,潘某再次将30万元送给诸松华。
对此,诸松华当庭辩解:“他说我的爱人去世了,30万元是表表心意。”他觉得别人很有诚意送钱过来,不收不好。“我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才把钱收下,只是为了给彼此一个台阶。”
庭审过程中,对于公诉人的问话,诸松华的回答推翻了自己先前在侦查、起诉阶段的供述。当公诉人问他为何跟之前说的不一样时,诸松华振振有词:“我不想在法庭上说假话,说多了对不起党。”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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