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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方庄县招商缺钱 强制干部职工掏“腰包”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2日16:2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1月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进入10月份,河南省方城县16个乡镇和县直各单位的3万多名干部职工,通过不同方式接到单位主要领导下达的1000元到3万元不等的“融资”任务,以支持县里产业聚集区建设。而据调查,这场开展了一个月之久的“融资”活动,竟是在没有下发任何红头文件的情况下进行的,而且也没有向出资职工提供任何正规收据。

  记者在方城县调查采访发现,交所谓的“融资”款已经成了当地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在县城某局任职的张先生是单位里的中层干部,他前不久交了两万元,收到的收据是单位开具的有奖融资收据,盖有单位财务章、领导个人私章,而钱集上来后,是为了在县产业集聚区建标准化厂房:

  张先生:局领导班子里,局长、书记是4万,副科以上3万,中层以上2万,一般同志1万。

  据调查,10月份方城全县16个乡镇和县直各单位的3万多名职工都接到本单位领导以各种方式传达的“县里重要指示精神”——为了搞好产业聚集区建设,广大干部职工要站在讲政治、讲全局的高度,每人按照单位和职务完成1000元到3万元不等的“融资” 任务。 有的单位将融资任务分配后,明确规定,不交钱,就卷铺盖走人:让人一下子拿这么多钱,有几个愿意的?有的感觉害怕县里将来还不了。

  近一个月时间里,这场自上而下的“融资”在方城县轰轰烈烈的开展着。而推动着这次“融资”的,是一份仅在方城县各单位主要领导间传阅的《关于加快产业聚集区建设的意见》。

  《意见》上写着,在今年最后3个月里,全县按实有编制人数,向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融资1.5亿元,用于建设50个单价为300万元的标准厂房,以推进县里的产业聚集区建设工作,用于招商引资。为了让广大职工积极响应“融资”,县政府还专门制定了一套利息支付办法。

  为调动广大职工的“融资”积极性,方城县明确这次1.5亿元的“融资”款由县财政提供担保,政府使用3年,每年支付9.6%的利息。这就意味着上交1万元的“融资”款,今后3年每年都将有960元的红利。经济条件好的,觉得是个投资的好渠道,有的一下子拿出几十万,但是对那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就觉得是个头疼事。

  在乡中学教书的方老师就正在为乡政府布置的1000元“融资”款犯难。此前的10月17日,县教体局已让他交过1000元的“融资”款。作为一名乡村教师,方老师的生活并不富裕,收入仅够维持一家老小的生活开支。现在,县教体局和杨集乡分别布置的“融资”任务,给方老师增添了不小的负担:

  方老师:1万块钱,一年960。有的单位分60万,有的一个人都拿出来了。

  但是,相对于方老师的无奈,一些职工以各种激烈言辞表达了对县里这种强制职工集资搞工业园建设的不满,他们面对没有正式文件的“承诺”和数额上万元的“融资” 款,充满了疑虑和不安,最担心的是本息是否能有保证。

  职工:我的兄弟和兄弟媳妇都在机关单位上班,一个单位交3万,钱交上去之后还能不能还?啥时候还?

  面对整个县城已经沸沸扬扬的“融资”风波,方城县政府对前来采访的记者说,这本来是要求乡镇和县直单位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县里要求各单位招商引资,并没有要求单位强制集资和摊派。

  县政府一位工作人员这样解释:县里是给各乡镇各单位分配招商引资任务,列入年度考核,是个重要指标。有些单位能跑来项目引来资,就不用分。有些图省事,时间紧,给同志们分任务了,县里是不支持的。

  尽管这位工作人员口头表示:县里不支持。可是县财政做担保、县政府出利息,恐怕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问题。方庄县的这个做法合情合法合理吗?著名律师邱宝昌认为这种做法恐怕不合适:我认为这不合法也不合理,县里如果不支持的话,集资是从哪开始的?谁来做担保的?是财政系统单独的决定还是政府的决定?涉及到这么多的部门可能是县政府统一部署,所以说县政府不支持很难自圆其说。另外,对于集资的这种做法,公民不管是自愿还是非自愿都与法律的规定有不一致的地方,因为县政府和财政局不是金融机构,如果是存款的话,我们国家有存款职能的是银行或者是经过批准的其他金融机构,如果是没有经过批准而向不特定的人去集资,是不是涉嫌非法集资?另外,这种利息又不是民间的借贷,这是不是扰乱了金融秩序?他们的初衷可能是好的,但是要把这个事情做好不能违背个人的意愿。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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