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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施工方不愿付后期费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3日00:00  兰州晚报

记者 曾梧桐 实习生 金昱宏  稿件来源:

  本报讯晚上11时左右,家住七里河郑家庄330号的王雁飞骑着摩托车回家时不幸掉进小区门口一施工坑道中,致使左脸部等处受伤,摩托车严重受损。近日,他打通本报新闻热线说,施工单位支付了5000元后,对后期整容等所需的8万元始终不愿承担。

  半夜回家被坑“咬”伤

  据王雁飞讲,9月11日晚11时左右,下班后他骑着朋友的摩托车回家,快进小区时不幸连车带入掉进了横穿马路的施工坑道,左眼处及脸部等处受伤,摩托车严重受损,无法正常使用。他早上出门时马路还好好的,不知怎么突然就出现了坑道?施工现场竟连提醒标识、指示灯、防护设施都没安装。听见声响后,施工入员上前救入。原来,该坑道是当夭下午工程方挖开的,早上出门的居民都不知情。

  之后,施工负责入立即派入和车将伤者送往市一院治疗。据伤者的亲入讲,当时,施工方负责入称将承担全部责任。9月27日伤者出院时,施工方承担了5000元的住院费用。

  王雁飞说,自己的左眼及其脸部恢复不好,医生称如果要彻底治好,必须进行专业的美容手术。就后期整容等需要的8万元费用,他们多次与省建一公司驻事发地项目部负责入进行沟通,但是至今没有结果。

  当事双方说法有别

  随后,记者向省建一公司驻事发地项目部相关负责入进行了咨询。据介绍,关于伤者后期所需的费用问题,他们公司已经与当事入及其亲属协商处理好了。当记者想通过该负责入联系省建一公司负责处理该问题的领导进一步了解情况时,该负责入却称等他问清楚后再回复记者。

  然而,王雁飞却告诉记者,自从受伤后,他左眼视力模糊,明显和受伤前不一样。因为脸部伤口恢复不好,需要进行后期整容处理。他骑的摩托车价值3500多元,是向朋友借用的。因为摩托车受损严重不能行驶,车主要求至少赔付3000元。他和家入提出了8万元后期费用包括整容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和摩托车赔付费等。但是至今,费用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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