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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二手房或按评估价征税 禁阴阳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3日01:07  金羊网-新快报

  房管局相关负责人称该办法对禁止“阴阳合同”较有效,目前正在研究

  新快报讯 (记者 黄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官员近日透露,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原则上已经通过,其明确禁止“阴阳合同”行为,更可能按评估价格征税来杜绝“阴阳合同”。昨日,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评估价征税是目前较为有效的禁止“阴阳合同”的措施,房管局正在研究相关政策,住建部一旦出台这一措施,广州也会按规定执行。据了解,深圳、上海等地都已经传出将推行二手房交易按评估价征税的消息,更有消息称这一政策明年可能在全国推行。

  楼市新政首提禁“阴阳合同”

  近日,住建部等部委首次强调将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这是国家层面首次提出要禁止“阴阳合同”。

  据了解,“阴阳合同”是指买卖双方为了少交税,如契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而签署两份合同。除了签署按真实价格交易的买卖合同外,在提交给房管局办交易登记时则提供另一份低交易价的买卖合同,即通过报低成交价来实现避一部分税收。由于二手房交易大部分都是由中介公司促成的,所以买卖二手房的市民签署“阴阳合同”,当中肯定有中介的参与。针对此,即将出台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将明文禁止“阴阳合同”行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沈建忠表示,这种“阴阳合同”不仅是偷税行为,还导致很多地区二手房成交价统计上出现误差,必须制止。他说,签订“阴阳合同”是偷税漏税行为,需用辅助方法禁止,包括按评估价格征税。

  可能由税局定出最低征税标准

  “签‘阴阳合同’行为我们一直是禁止的。”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房管局一直在规范中介公司,禁止其怂恿买卖双方签“阴阳合同”。“但我们管住了大的中介公司不签‘阴阳合同’,一些小公司还是照样做,扰乱市场秩序,所以很难杜绝这一情况。”

  该负责人表示,广州即将实行的二手房网签系统能防止一部分交易签订“阴阳合同”,但不可能杜绝。房管局也考虑通过比照银行按揭合同的贷款价格来防止买家报低成交价,但对于一次性付款的买家就无法监管。“按评估价来征税可能是防止‘阴阳合同’最有效的办法”,他表示房管局也在研究如何杜绝“阴阳合同”,按评估价征税的办法也在研究之中。“如果住建部明确执行按评估价征税的措施,广州肯定会执行。”

  据了解,按评估价征税可能有两种操作办法,一是由评估公司具体评估每套交易房屋的价值,二是由税局定出一个最低征税标准。对此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前一种方法会产生新的评估费用,等于给买卖双方增加了成本,所以第二种征税办法是最合适的,可以按地段定出标准评估价,再根据楼层和朝向进行系数调整,以此评估价来征税,可防止买卖双方报低价成交。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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