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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暂停的快乐和希望继续下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3日02:59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高健)姥爷打盹儿,3岁外孙乐乐翻出护栏从12层楼坠下身亡。昨天,石景山法院判决孩子姥爷没过错,但判令给付1万元作为补偿。法官以充满人情味的判后寄语,希望为这场人间悲剧带来一丝希望和转机。

  去年10月26日下午,张先生把外孙哄睡后,到沙发小憩,就是这个时间,外孙翻越护栏坠楼身亡。悲剧发生后,孩子的父亲李先生迅速和妻子离婚,并以看护不力为由,把岳父告到法院,索赔30万元。

  昨天,李先生和前妻张女士都来到法院。自乐乐出事后,姥爷张先生一直处于深深自责之中,身体状况不好,没有到庭。

  法院审理认为,评判张先生是否有错,应从身份关系、事故原因、行为过错等方面分析。首先,张先生照顾外孙,是基于特定的血缘关系,并非赚取李先生每月1千元的“看护费”,所以双方不构成委托看护关系;其次,李先生指责张家窗户护栏不合理,导致孩子坠楼,但护栏已经安装多年,事发前,李先生并没有提出异议,可视为认可孩子所处环境的安全性;事发当天,为了不影响孩子睡觉,在确认外孙睡着后,张先生去客厅休息符合常理,并无不当。

  综合考虑,法院认定乐乐坠楼是一起意外事件,张先生并无过错,但李先生作为孩子的父亲,遭受的精神痛苦及相关损失,非言语所能表达,故考虑案情,法院酌情判令张先生给付1万元补偿款,适当弥补李先生损失。

  判决并没有到此结束,法官吴海涛宣读了一段近400字的法官寄语。“人的生命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如果在这场不幸中还有一丝欣慰,则是孩子的父亲、母亲还很年轻,你们有能力和义务,让暂停的快乐和希望继续下去……”

  听完这番话,张女士泣不成声,“我不上诉,法律是公正的。乐乐会在天上看,看他爸爸怎么花这一万元钱。”

  李先生也面色沉痛。“说实话,打这个官司,很多人骂我,但不能考虑双方有亲属关系就不追究责任,这样的判决对孩子不公平。”李先生说,他要考虑之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吴海涛法官说,面对这样的惨剧,他写判决书时很沉重,一个鲜活的生命离开了,但法律化解不了所有的矛盾,希望以普通人的关怀和劝解,化解双方矛盾。

  链接

  法官寄语全文

  人的生命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无论何种方式,都不可能弥补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失去亲人的创伤,更无法挽回此次不幸事件所造成的后果。因此,本裁判仅为相关当事人行为之法律价值的判断,而非对逝去生命价值的评判。

  怨恨只能产生痛苦和伤害,虽然法律化解不了怨恨,但本院希望法律上的裁判能够成为这次不幸事件的终点。在乐乐短暂的人生历程中,曾经给三个家庭带来了快乐和希望,虽然一场意外让这些停止下来,但快乐可以创造、希望可以延续、生活还要继续,如果在这场不幸中还有一丝欣慰,则是孩子的父亲、母亲还很年轻,你们有能力和义务,让暂停的快乐和希望继续下去,让亲人受伤的心灵得到抚慰,这是对逝去生命最好的怀念,也是一切善良人们的共同期望。

  本院也希望因这次不幸事件受到伤害的,乐乐的父亲、母亲、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以及所有爱护、关心乐乐的人们,都能化解怨恨、忘却伤痛,让明天好好地继续下去。RJ210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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