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献血累计达1000毫升 终身免费医疗用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3日03:25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杨益)长春血液库存危机刚刚过去,为了激励广大市民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活动,吉林省、长春市出台了对于无偿献血者免费用血的优惠政策。

  对于2003年1月1日以前,参加无偿献血者及其不享受公费、劳保医疗待遇的配偶、父母、子女用血时,由长春市中心血站支付二倍献血量以内的费用。

  2003年1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以前参加无偿献血者,本人在无偿献血后5年内需要临床用血的,享受免费用血,5年后终身享受与其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无偿献血量累计达到600毫升的,本人终身享受免费医疗临床用血。

  2006年8月1日起参加无偿献血者,本人在无偿献血后5年内需要临床用血的,享受本人献血量3倍的免费用血,5年后终身享受与其献血量相等的免费用血。

  无偿献血者无偿献血量累计达到1000毫升的,本人终身享受免费医疗临床用血。

  无偿献血者配偶、父母及子女在医疗临床用血时,可以享受与献血者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

  无偿献成分血(机采血小板)1单位,按献血800毫升全血计算。

  无偿献血者参加无偿献血后需要临床用血时,请提供以下有效证件:1.无偿献血证2.无偿献血者本人身份证3.临床用血原始发票(复印需要加盖发票处公章)4.临床用血清单5.户口或献血者与用血者关系的证明(亲属用血),请到长春市中心血站办理返还用血费用相关手续。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