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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为民伸张正义 冤案昭雪后百姓到现场送字表谢意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3日04:02  东方今报

  11月2日上午,由东方今报、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央视2套联办的 “有法大家帮”巡回帮扶第三站来到漯河市,联合漯河市司法局、漯河市法律援助中心、漯河市律师协会,在漯河市新玛特购物广场为大家进行现场法律援助服务,市民王燕秋女士成了第一个受益者。

  据漯河市司法局统计,昨天上午,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协会现场共接受咨询310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件。

  □今报记者 沈春梅/文 吉朋/图

  ●买早餐时解决法律难题

  11月2日上午8时30分许,漯河市民王燕秋女士买早餐路过新玛特购物广场时,看到“有法大家帮”的条幅,她停下咨询。“我弟弟是名货车司机,在高速路上出了车祸,交警认定我弟弟负全责。现在我弟弟还在医院里,已花了4万多元,以后还得做手术。当时和货车车主(雇主)达成了协议,由雇主承担医疗费和营养费,雇主已赔了2万元,我们担心要是雇主把车卖了咋办?”王女士问。

  河南信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亚萍解释说,王女士的弟弟可先到法院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胡亚萍律师说,王女士的弟弟还可以起诉事故的另一方,“虽然他们是无责任方,但根据交强险的相关规定,王女士的弟弟也可以获得限额的医疗费,大概一万元”。“雇主是郑州的,按照《民诉法》规定,应该到被告所在地起诉。”胡亚萍律师建议。“没想到买个早餐,捎带解决法律难题。”王女士表示非常感谢。

  ●工伤遇“老赖”,索赔难上难

  “我们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和王女士相比,市民纪先生遇到的问题更棘手。

  纪先生的判决书显示,2007年12月,他的妻子殷女士到金发顺食品厂工作,2008年9月,殷女士因受伤离开该食品厂,“手指头被轧断了3根”。2009年1月,殷女士的伤情被漯河市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食品厂对工伤认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结果还是被认定为工伤,其间经历了一年多时间。我们到法院起诉赔偿,一审法院判他们赔偿6万多元,他们不服又上诉;今年2月,二审法院他们又是输了官司,这又经历了一年时间。现在案件都已经进入执行程序了,可食品厂却转让了!”

  纪先生很气愤,前前后后搭进去了两年多时间,“他们光给律师的代理费都有一万多了”!“如果纪先生所说属实,食品厂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进行转让过户,存在规避执行行为的问题。”漯河市郾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怀珍说,纪先生的案件符合法律援助的范畴,对于这种情况,纪先生可以向法院就食品厂财产转移问题提出异议。

  郾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当场受理了这起案件。

  ●拖欠房租,房东换锁扣家具

  市民周先生反映说,他在漯河市八一路上租了一套房子,自己置办了家电、橱柜等家具。“去年我经济紧张,有5个月没交房租,结果房东把门锁给换掉了,我一年多都没进去,自己买的家具也搬不出来。”周先生说,他想到法院起诉,法律援助中心能不能给他派个律师免费代理?“对于房东来说,拖欠的房租应该收回,但采取扣押物品的方式是不合适的。”漯河市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彦解释说,虽然周先生一年多没进到租赁的房屋,但房屋租赁合同并没有结束,因此周先生需要补交这一年的房租;同时,周先生也可以通过诉讼要回自己的东西。

  因周先生所说的是经济纠纷,不属于工伤、工资等不审查条件的法律援助范畴,能否申请法律援助,必须审查其经济条件。

  周先生说,他每个月的收入在1500元左右。“漯河市法律援助的条件要求月收入在1080元以下,因此,周先生不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王彦说,只能给周先生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不能派法律援助律师。

  ■ 花絮

  冤案昭雪,现场送字表谢意

  “我要感谢张军涛律师:仗义执言、依法雄辩!”当72岁的娄德正出现在活动现场时,引起了不少市民围观,他的手里拿着一幅字,要送给漯河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张军涛律师。

  72岁的娄德正是漯河市高新开发区娄庄人。2002年,他承包了80亩农田。2004年家里被盗,辖区派出所出警后,将此事推给了森林公安,但对方没出警。娄德正去询问时,森林公安说他的承包合同不合法,还扣下了合同。

  “他们让我拿2万块钱,我不给,后来不知怎么的就被送到了看守所。2004年8月底,我被法院以毁坏公私财物罪判了8个月,一直到2004年12月才放出来。”娄德正说,他出狱后,法律援助中心给他指派了律师。

  据漯河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律师娄继浩介绍,法援中心先后共给娄德正指派了4名律师,经过两级法院13次开庭。

  “法院最终认定我这是一起错案,赔偿了我3万元。”娄德正说,他非常感谢法律援助律师在法庭上为他辩解。

  ■ 提醒

  今报提醒,全国法律援助电话4006124100、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法律服务热线9610018(市话收费),将24小时为您服务、帮您维权!

  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 《法制现场》11月3日晚上8:00~9:30播出本次活动;11月4日中午12:00~13:30重播,敬请收看。

  ■ 特别鸣谢

  漯河市司法局、漯河市法律援助中心、漯河市律师协会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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