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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增减挂钩”打三块“补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3日04:19  燕赵晚报

  瞿玉杰

  拆村并居,无数村庄正从中国广袤的土地上消失。各地目标相同:将农民的宅基地复垦,用增加的耕地,换取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他们共同的政策依据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法》。(今日本报B6版)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是:将城乡建设用地直接挂钩,若农村整理复垦建设用地增加了耕地,城镇即可对应增加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

  为防止在实施中出现损农、伤农问题,《办法》第三条规定:挂钩试点工作应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可见,一些地方之所以在实施《办法》的过程中出现了把农民“逼上楼”、“打上楼”的不正常现象,实在是因为《办法》被地方政府曲解、甚至恶意利用。要确保《办法》的贯彻落实,还须打上三块“补丁”:

  首先是对地方政府“增减挂钩”工作的考核要与土地“级差收益”反哺农村的情况挂钩。《办法》明确规定,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获得的收益,要用于项目区内农村和基础设施建设,并优先用于支持农村集体发展生产和农民改善生活条件。然而,目前考核地方政府“增减挂钩”工作的重点仅仅是城乡建设用地的“增”与“减”是否相当,而对“增减挂钩”工作收益的去向却很少过问。这正是农民权益在“增减挂钩”工作中屡屡遭到侵害的根本原因所在。

  其次,还要建立严厉的问责制度,对在“增减挂钩”工作中无视农民利益、违背农民意愿强拆的决策者、实施者进行严厉的追责,让诸如四川省简阳市原市长段成武因土地违纪被问责后“周而复出”的现象一去不复返。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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