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文/图侯莉记者田富友)10月31日傍晚,宜宾长宁县花滩镇居民张万超,看到有人牵着一只野生动物在公路叫卖。这只动物全身灰色,鼻尖红色,尾巴细长,四只脚爪锋利,重约4公斤。
为了不让其成为盘中餐,张万超掏钱将这只野生动物买下。当发现它有一只脚上有伤后,张万超将它带回家喂养,并同当地林业公安部门联系,经鉴定后再将其放归大自然。
昨日上午,长宁县林业公安局局长侯向前立即带领民警赶赴现场。经鉴定,该野生动物是一只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果子狸。
据侯向前介绍,由于该果子狸的一只脚上有伤,经林业公安部门联系后,决定将其送到当地的珍禽养殖基地喂养,等伤好后再将其放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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