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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带客撞上“枪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3日08:48  新安传媒网

  宁国市的的哥杨师傅拉了一名乘客,半路上,又有两名乘客拦车,杨师傅在征求先前乘客意见没得到回应的情况下,又让后两名乘客上了车。没想到,先前的乘客是运管所的执法人员,杨师傅为此被罚款400元。对此,杨师傅非常不满,认为对方有“钓鱼执法”的嫌疑。

  司机:带客遇“钓鱼执法”

  10月18日上午7时20分左右,杨师傅搭载了一位男子,目的地是宁国市财政局。车开到半路,又遇到一男一女两位乘客拦车。杨师傅想将这两位一起带上,便问之前的男乘客同不同意,男乘客没有说话,杨师傅就将后两人带上。杨师傅先将后上车的两位乘客送到目的地,然后开到宁国市财政局。此时先上车的那位男乘客要求到宁国市运管所。到达目的地之后,男乘客让杨师傅将车开到运管所大院内。

  此时杨师傅觉得有些不对劲,“难道这是运管所的工作人员?要处罚我?”果不其然,该乘客要求杨师傅带上营运证和上岗证到运管所二楼办公室。杨师傅在墙上的一张值班表上看到那位乘客是运管所执法大队的一位工作人员。到二楼办公室之后,该工作人员付了五块钱的打的费,杨师傅却被处以400元罚款。杨师傅认为:既然是执法人员,如果不同意二次带客,应该在当时就说出来,之后再进行处罚,有“钓鱼执法”的嫌疑。

  运管员:不说话是怕挨骂

  昨天,记者联系到那位乘车的运管员,他叫刘毅,是宁国运管所的一位工作人员。“在这次事情之前,我已经连续四次遇到出租车二次带客的情况。”刘毅表示,自己当天坐出租车去上班,准备先去财政局办事。半路上司机要再带另外两个人,问他同不同意,他没有说话。“作为一名乘客,我当然不愿意司机二次带客。但当时如果我说不同意,不仅司机态度会不好,说不定那两个乘客还会骂我。”那两名乘客下车后,刘毅决定让出租车将自己送到运管所去。

  争议:没反对算不算默认?

  “出租车二次带客的现象在宁国市非常普遍,市民反映也比较强烈。运管部门曾经专门进行整治,但效果并不明显。”刘毅表示,也有乘客投诉此类情况,但经常因为怕麻烦而不愿意作证。刘毅说,“自己平时打车经过那段路只要4块钱,但那天因为绕路了,花了5块钱。”他认为自己当天并不是特地准备去执法的,而是打车去上班,所以并不能说是“钓鱼”执法。

  “二次带客很常见,之前上车的乘客一般都默认,那天他(刘毅)不说话,我以为他也默认了。”杨师傅认为刘毅当天确实是乘车上班,并不是特地去执法。“但要真不愿意,当时应该说出来。”杨师傅表示,当时刘毅穿的是便装,到达运管所之后,并没有表明自己是运管所工作人员,也没有出示相关证件,就要求自己到办公室接受处罚。

  律师:执法程序有瑕疵

  “要判断是不是钓鱼执法,最主要的依据是执法人员的乘车目的。是单纯的乘车,还是特地去执法?”安徽杰灵律师事务所律师龚明余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所谓“钓鱼”执法也就是欺诈性执法,在法律上是不支持的。

  龚明余还表示,如果乘客在乘车的过程中没有对司机二次带客表示明确的反对,从《民法》的角度看,司机的行为并不违反相关的法律。

  龚明余认为,运管所工作人员在达到运管所之后要求司机带上证件到办公室有执法的目的,但当时只有他一位执法人员在场。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执法过程中必须有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在场,所以说这一执法程序有瑕疵。

  本报记者 曹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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