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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补助严禁购买小汽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3日09:48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11月2日讯(记者李文鹏)2日,记者从省政府了解到,我省将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并力争到2012年全面消除县级基本财力缺口,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目标,从而保障其在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

  据了解,我省自2005年以来,先后出台了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五奖一补”政策,使得县级财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但是,近年来县乡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内涵和外延发生了较大变化,财政保障范围越来越宽,支出标准越来越高,从而出现了新一轮的县乡财政困难。在我省将建立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中,省级财政将加大对下财力倾斜和支持力度,帮助各地提高县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市级财政则是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责任主体,不仅要强化统筹所辖区县协调发展,而且还要加大财力下移力度,帮助困难县乡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今后,县级财政要缩小县乡两级工资差距,切实保障县级相关部门、乡村基本运转支出和民生政策支出。省级财政每年都会根据相关政策变化情况,制定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保障范围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民生支出和其他必要支出等。省财政还将综合考虑财力缺口额和市县财政困难程度,通过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规模,加大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和农业等方面专款补助力度,帮助财政困难县(市、区)弥补基本财力缺口,提高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省政府明确要求,严禁将省级补助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购买和更新小汽车,新建办公楼、培训中心,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否则,一经查实,将扣减该地区补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取消享受省级转移支付的资格。另据了解,我省将根据有关政策变化,动态调整县级财力保障标准,建立政策保障范围逐步扩大、保障标准逐步提高的动态保障机制。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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