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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借款 企业职工面临“断保”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3日10:39  生活新报

  “22万元欠款 难倒三任法人”追踪

  涉案款去向查明 不涉职务犯罪

  主管部门借款买豪车、装修职工宿舍,下级企业却资不抵债、生存艰难。为向“上级”讨要借款,缴纳面临“断保”的养老保险金,已退休的现任法人将云南省乡镇企业局、省农业厅、省工信委告上法庭,讨要欠款。记者昨日获悉,检察机关已查明涉案款的去向,并确认本案中无职务犯罪行为。本月10日,盘龙区法院将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涉案款去向查明

  1984年,省乡镇企业局成立了省乡镇企业矿产公司(以下简称矿产公司)。1992年8月20日、1993年4月1日,省乡镇企业局分两次向矿产公司借款共计22万元。矿产公司现任法人朱斌说,1992年的借款约定3个月内还清,1993年的借款没有明确还款时间。2007年1月,朱斌接手矿产公司,多次向省乡镇企业局和云南省工业与信息化委员会(原省经委)讨要借款,得到的答复是查不清涉案款项。

  因为今年之前省乡镇企业局直属省工信委管,今年起又转给省农业厅管,这使得省农业厅牵扯进这场借款纠纷里。“债务本应由我委处理,但现整个乡镇企业系统关系已转移到省农业厅,故应由省农业厅出面协调还款事宜。”前不久,省工信委在给矿产公司的一份答复材料中这样写明。

  前不久,西山区检察院介入调查此案。经检察院反贪局查明,涉案的1992年8月20日的12万元借款未进入省乡镇企业局的账户,该局用其向昆明某公司购买了一辆“蓝鸟”轿车。2004年后,该车由云南省工业与信息化委员会使用。另外的10万元作为该单位修缮和平村职工宿舍的材料款,支付给施工单位,支票入账到通海一家建材厂。检察机关查明,未发现省乡镇企业局相关人员存在职务犯罪的行为。

  职工面临“断保”

  “你把我们公司职工的钱花了,那我们的生活怎么办?”昨天记者在矿产公司见到朱斌时,他显得有些迷茫。该公司的办公楼已经人去楼空。朱斌说,2005年,因欠中国银行2400万元的债务,公司被法院查封了,而公司评估有价资产才有500多万元,职工被迫全部下岗。

  朱斌称,涉案的22万元借款是用于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等费用的。今年,他多次收到昆明市社保局的催缴通知书。他们公司从2009年8月起应缴纳的各项保险共计59万余元。这笔款项被限期缴纳。如不缴纳,社保局将停发员工的社保金。

  朱斌说,职工下岗,不但拿不到应得的工资,养老保险也是职工个人自己全额支付。虽然已经退休,但他现在仍然是这家公司的法人,他有义务和责任为公司的员工维权。于是,他将省乡镇企业局、省农业厅、省工信委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借款本金及利息59万余元。据悉,本案将于本月10日在盘龙区法院再次开庭审理。

  生活新报 记者 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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