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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交警要求各地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事故预防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3日10:5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成都11月3日消息(记者邵立肃 郑轶)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今天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交警切实做好冬季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排查治理危险路段,加强路面防控巡查,加强区域性、友邻部门等协作配合,做好安全提示,确保客运安全,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要求各级公安交警及时排查整治危险路段,对辖区排查出的临水、临崖、桥梁、隧道、涵洞、背阴等易积水、易积雾、易积雪、易结冰路段的,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公路养护单位,及时设置临时限速等警告提示标志,增加减速等安全防护设施,修补已损坏的护栏或缺口;同时备好铲冰除雪设备及防滑物资,出现路面结冰积雪情况时,要组织人员作业清除,铺洒融雪剂和沙石,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车辆安全通行。

  严格路面管控措施,根据天气变化和道路通行情况,适时加大警力投入或调整勤务部署,加强对公路桥梁、坡道、临水临崖等事故多发路段、道路易堵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查查处机动车超速、客运车辆超员、大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及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遭遇恶劣天气要通过喊话、车载电子显示屏提示等方式提醒驾驶人保持安全车距,防止因道路结冰和能见度低造成多车相撞事故、群死群伤特大事故;遇雨雾、冰雪等天气要通过间断放行、警车带道等措施,引导车辆安全、有序通行。除因大雾能见度不足50米,或道路发生大面积结冰、车辆无法安全通行的情况外,不得采取封闭道路的交通管制措施;采取关闭高速公路省际收费站的措施,必须在征求邻省交警总队意见后,由省交警总队决定。

  各级公安交警加强区域、部门协作配合,尤其要加强与相邻省(市)公安交警的协调配合,及时通报信息,开展安全提示,实行联勤联动;相邻的交警支队、大队,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交警队之间也要密切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时整体联动,共同指挥疏导。与此同时,各级公安交警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协作,定时获取天气信息,研判恶劣天气对交通的影响范围;甘孜、阿坝、凉山、雅安、巴中、广元、绵阳等市州出现冰雪等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时,各级交警要主动协调各相关部门及时铲冰除雪,救援滞留在道路上的车辆和被困群众,组织协调并提供防寒、应急饮食和药品等物资,对患有疾病的滞留人员,组织协调医疗救护部门,开辟特别通道,转移救治。

  同时,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介,及时发布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信息,广泛宣传雨雾、冰雪天安全驾驶注意事项,提醒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行车路线;并在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车站等场所开展宣传提示,提示驾驶人安全出行注意事项。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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