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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实施多起抢劫、故意杀人、强奸案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成瑞龙2日在佛山被执行死刑。成瑞龙,广东省连州市人。 1996年5月至2001年8月,成瑞龙单独或伙同他人先后实施抢劫、故意杀人、强奸案10起,杀害11人。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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