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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医学院两部门共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3日12:54  法制晚报

  高校医学院两部门共建

  本报讯(记者 朱治华)记者从教育部获悉,近日,教育部与卫生部联合印发文件共建北京大学等10所高校医学院(部、中心)。

  在此基础上,教育部、卫生部将根据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适时扩大共建高校医学院(部、中心)的范围。

  据了解,文件要求,共建高校要高度重视并着力加强医学院(部、中心)建设统筹规划、深化改革、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使医学教育在学校的整体发展格局中获得长足发展。

  首批共建医学院

  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部)、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浙江大学医学部、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中山大学医学部、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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