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护栏男子从上铺摔下死亡
存在安全隐患 单位被判赔9万
本报讯(记者付中)一男子在单位宿舍睡觉时从上铺摔下而亡。记者今天获悉,大兴法院判决其单位应赔偿死者家属近9万元。
刘某是某快递公司的一名员工,2009年7月初起他住在单位的集体宿舍内,睡上铺。
2009年7月4日凌晨,刘某睡觉时不慎从无任何防护措施的上铺摔落在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大兴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经招聘到快递公司工作,与快递公司成立雇佣关系。快递公司作为雇主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并提供安全的住宿环境,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保护雇员的人身安全。
快递公司对员工提供的宿舍内上下铺床位中上铺床位缺乏护栏保护,住宿条件客观上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对刘某从上铺跌落所造成的损害结果的发生具有过错,故应承担赔偿责任。
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睡觉过程中从床铺跌落致死,对此事故应承担主要责任,快递公司应承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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