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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彭维国 刘蔚霞 通讯员 高飞 稿件来源:
11月3日,榆中县城区居民在供热站交费大厅(兰州银行榆中分行营业厅)交纳取暖费。自实施分户供暖以来,榆中县供热站采取灵活交费方式,凡11月20日前一次性交清热费的给予3%优惠,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实行先交后退的办法,给予每平方米0.5元的优惠,对没有享受政策性优惠的边缘困难户适当放宽交费期限,确保榆中县供热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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