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邹柳洲 通讯员 廖蔚)记者昨日了解到,东莞一桩因丧失性能力而引起的官司,最后以被告赔偿64万元而告终。
2010年4月25日,刘某到某公司的工地进行混凝土施工,该公司新安装的铁门突然倾倒,刘某躲避不及,被大门压伤“关键部位”,经鉴定为二级伤残,性功能完全丧失。
其妻王某将工地所属公司告上法庭,追讨“性福权”。该案系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的首宗以“性福权”受侵害为由提起诉讼的案件。
经法院调解,最终促成原告刘某与被告某石油化工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公司一次性支付原告刘某包括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各项赔偿金共计64万余元。原告同意其以及其亲属不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被告提出赔偿要求。
鉴于该公司积极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刘某对该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刘某的妻子王某也撤回了对被告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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