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窦红梅)昨天市工商局、市消协发布近期消费投诉热点,电视购物广告中电子戒烟产品吹牛而被消费者大量投诉。工商和消协1个月就接到戒烟产品问题的咨询和投诉总计63件。
消费者李先生准备戒烟,正好在电视购物上看到戒烟产品的广告,便打电话订购了一套,谁知刚启用就发现无法充电。在投诉中,李先生发现,自己用订购产品的手机拨打售后电话,对方不接听,但换个电话拨打就会有人接听。但投诉电话除了得到对方会尽快答复的空头承诺,没有效果。李先生挂断电话,经营者就没了音信。
记者查询发现,电视购物上销售的各种电子烟都很能“吹牛”,或宣称有古代秘方、解毒材料,或是自称采用高科技材料、拥有国际认证专利。一款电子烟称“美国断货、欧洲疯订、日本售罄,签约保证三疗程清除烟毒成功戒烟”,还有的电子烟称可以模仿中华、玉溪等数十种香烟口味……各种电子烟都宣称可以控烟、戒烟。
“口称无效退款,实际上销售商并不履行承诺。”市工商局12315有关负责人介绍,消费者投诉的问题集中在产品无效却不退款,戒烟产品与广告宣传不符,无法充电等质量问题。由于一些消费者没有购物票据,导致投诉无法受理。
据了解,电子烟所称拥有古代秘方、解毒材料,根本无从考证。而类似“10天戒烟”的绝对化承诺,涉嫌夸大宣传,已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工商部门提示,消费者通过电视购物订购商品,应对商品质量、有无票据情况进行确认后再付款收货。特别提醒消费者一定要索取购货凭证,以免因无法提供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导致无法投诉。RJ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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