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韶关讯 (记者卜瑜 通讯员 新公宣)韶关市新丰县公安局昨日向社会通报,经过韶关、新丰两级公安机关的通力协作,警方成功破获发生在该县的一起特大绑架案。该县一名商人被歹徒绑架后被勒索380万元巨款,并在胁迫下从银行卡支取了8万元。人质安全获救后,民警成功抓获作案的犯罪嫌疑人2名。昨天,警方将追回的赃款183万余元返还给了事主。
商人被“副局长”绑架
10月28日,新丰县公安局接到事主潘某报案称,他在今年10月20日20时30分,被一名自称为新丰县某局副局长的男子,以出让地皮为由骗出。当他驾车前往新丰县丰城街道新龙公路某渔村对面的路口与该“副局长”会面时,却被其与另一名男子控制。
两人对潘某进行了一番殴打后,抢走其身上的2500元现金及银行卡。潘某还被迫联系其亲属,以要用380万元购买一块地皮为由,让其亲属汇款380万元到指定账号。
10月21日、10月23日,潘某亲属分两次,往潘某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380万元人民币。受害人潘某共损失388.25万元人民币。10月26日22时30分,受害人潘某被安全放回家。受害人潘某思想斗争了一天两夜,直至10月28日才报案。
民警起回部分赃款
专案组通过一系列侦查工作,很快锁定周某生(男,36岁)、钟某意(男,19岁)两名犯罪嫌疑人。11月1日晚上,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在新丰县成功将钟某意抓获,并在其身上缴获赃款2.2万元。另一组在湖南省怀化市将嫌疑人周某生抓获。
11月2日,专案组民警在怀化市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在怀化市起回犯罪嫌疑人周某生分得的赃款43万元。11月3日上午8时,嫌疑人周某生妻子易某向公安机关报告,其丈夫在其娘家及其家中各放有一笔赃款。专案组民警在丰城街道易某的娘家家中缴获赃款128.51万元,在丰城街道周某生的家中缴获赃款10万元。至今,公安机关追回赃款183.71万元。
11月3日上午,新丰县警方已将赃款183万余元返还给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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