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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比例提升 郑州将出台配套文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4日05:02  东方今报

  □记者 王献军

  今报郑州讯 继上个月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上调后,政府再出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新政,配合国务院楼市调控政策,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昨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楼市新政】严禁用公积金进行投机性购房

  通知称,部分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一些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并非完全用于自住,影响了公积金的互助作用。并明确公积金个人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为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享受低首付、低利率贷款政策的需求,《通知》规定,使用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通知》还规定,第二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本地声音】郑州将出台配套文件执行

  昨天下午,针对如何执行这一政策,记者电话联系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及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他们均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正式文件。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称,待收到正式文件后,会立即执行《通知》的相关政策。同时,管理中心会结合《通知》内容以及郑州的实际情况,出台配套文件下发执行,认真落实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精神。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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