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世康(大学生)
长春高新区又现强拆事件。2日,记者在采访该区光辉村水田队村民庞海宾家被强拆事件时,高新区拆迁办调研员(原土地局副局长)王洪义语出雷人:“现在全国关于拆迁都挺乱,……应报道老百姓是如何为难、刁难和敲诈政府。”(11月3日《城市晚报》)
王调研员错了,错不在他说的事实,错在他的观念。
首先,老百姓配合拆迁是正当的,不配合拆迁是不对的。我国长期以来缺少私有观念,集体观念强劲。经过社会发展,普通民众私有产权观念已经大大发展,可悲的是,官方的观念依然陈旧。正是基于这些观念,拆迁中配合的、温顺的被视为正常,而私有观念强的被拆迁户不仅面临政府强拆的结局,周围人也往往对他们另眼相看。
其二,面对“刁民”,政府就应该用“刁”手段。面对不配合的拆迁户,个别政府不择手段,花样百出。他们的理由是,这些人不配合拆迁,在刁难、敲诈政府。这些官员忽视了,百姓和政府并不在一个重量级上。面对政府决定要拆迁的私有房屋,再刁的民众也只是死守而已;而政府用“刁”手段来对付,往往不惜违反人道,违反宪法和法律。
其三,媒体报道成就是正常的,媒体报道政府不良行为是别有用心的。部分政府和官员习惯了强势,习惯了没有批评和监督的生活。他们没有看到,相对于报道成就,其实媒体报道的政府野蛮拆迁才是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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