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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拒退定金案例增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4日08:30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记者/张玮通讯员/靳丽娟陈朝晖)近期深圳市消委会接到的房地产中介不退定金或私扣部分首期款投诉呈明显上升态势。昨日,该会发布“二手房买卖资金监管安全提示”,提醒消费者,由银行监管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系数相对较高,而即使买卖双方同意由中介监管资金,也应有限制条件。

  根据市消委会的统计,2008年和2009年在房屋方面的投诉都是71宗,而今年截至目前,这一数字已达到67宗。其中,关于房地产中介不退定金或私扣部分首期款的投诉明显上升。“一方面,这是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导致交易无法完成,而中介不愿放弃预期利润的因素导致;另一方面,也与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不高有关。”该会相关负责人说。

  针对这一现状,市消委会发消费提示。“消费者选择由银行监管二手房买卖定金及交易款的安全系数相对较高。”该会称,相对而言,银行的信誉较高,操作也比较规范。选择银行监管可较有效地防止交易不成时,中介私扣资金产生的争议。

  同时,深圳四大国有银行及主要商业银行均有资金监管服务,需由买卖双方持买卖合同文本到银行办理。市消委会建议消费者尽量选择到银行做第三方资金监管,以确保交易资金安全。

  而即使买卖双方同意由中介监管资金,该会强调,也必须有限制条件。“今年9月1日开始施行的《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就规定,未经交易各方当事人书面同意,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代收或者监管交易当事人支付的交易款项。经交易各方当事人书面同意,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代收或者监管不超过交易价款总额5%的交易款项。”市消委会说。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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