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102名农民工讨回20多万血汗钱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4日09:00  燕赵晚报

  本报讯(记者 赵晓华 实习生 王晶苗)11月3日上午,石家庄市桥东区法院民一庭为102名农民工发放了追索来的工资207020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06年,102名易县农民工分做4拨先后来到张家口宣化,在一处高速公路工地上修路干活,工作不到一个月,工钱一直未结算。2009年,102名农民工在当地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追讨工资,仲裁部门裁决某公司向农民工支付工资。该公司不服,于2010年4月13日诉至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桥东区法院民一庭庭长骆新颖介绍,经审理查明,2006年承包了高速路工程的某公司将高速公路部分路基工程分包给了刘某,而刘某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和用人主体资格。刘某通过四个施工组招用了这102名农民工。施工期间刘某向农民工支付了部分生活费。因刘某与该公司存有纠纷,公司尚欠刘某部分工程款。后经法院对账,确定了拖欠工资的数额为207020元。

  最后在法院民一庭的主持调解下,102名农民工与刘某及发包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刘某承担给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但先由公司从拖欠刘某的工程款中支付给农民工,公司支付后,再从刘某应得的工程款数额中扣除。11月3日,102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拖欠四年之久的工钱207020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